基金会变更具体需要材料有哪些

张博颜 2025-04-11 11: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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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变更不同事项所需材料有所不同,以下为你详细介绍1:

名称变更

申请书,需写明申请更名的理由、必要性以及更名前后公益活动业务范围的变化,并加盖基金会印章。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名称变更的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直接登记的基金会除外)。

《基金会变更登记申请表》。

《基金会章程核准表》,填写修改说明时,要对照新旧章程说明全部修改内容,附页须加盖公章。

新章程及其电子版,章程骑缝处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如果有业务主管单位)。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法定代表人变更

《基金会变更登记申请表》,由原法定代表人签字。

《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正反面正常尺寸复印。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原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审计时间应从上次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法定代表人变更之日开始,截止至提交纸质材料前三个月内。

如审计结论中存在问题,基金会应就问题出现的原因和整改措施作出书面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后一并提交。

业务主管单位变更

《基金会变更登记申请表》。

原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变更的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作为该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基金会章程核准表》,填写修改说明时对照新旧章程说明全部修改内容,附页须加盖公章。

新章程及其电子版。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住所变更

《基金会变更登记申请表》。

新住所证明,由提供住所的单位或个人出具证明,并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若为租赁的,还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住所为基金会购买的,须提供买卖合同复印件以及房产证复印件。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原始基金变更

《基金会变更登记申请表》。

原始基金来源证明,属捐赠的,须提交捐赠协议;属基金会自有资金的,须提交说明。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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