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与妻子结婚之后,双方约定不要孩子,但是时隔20年之后,女子却发现丈夫背着她另外有个小家庭,两个人还是有了孩子,于是选择离婚,本来以为可以解脱,没想到还有其他的包括在其中!
据介绍,男子刘俊和妻子丁莉在2000年结婚并约定不要孩子。2017年,刘俊与陈飞相识。
2021年,他们生下一个女儿。2023年,刘俊向妻子坦白出轨,双方离婚。刘俊说他当时不想要孩子,自己是个丁克。
陈飞却说刘俊和他妈妈都喜欢孩子,四人还拍了张全家福。2024年4月,陈飞到刘俊妈妈家大闹,挂黑白照片、烧纸钱、喷字辱骂。
警方调查发现,陈飞和刘俊在邻居眼里就是一对夫妻,孩子出生证明上父亲那一栏写着刘俊。
所以。三个人各有各的说法,其中,陈飞认为刘俊一家人,骗她生完孩子后不管不顾。
丁莉表示自己是受害者,惨遭刘俊背叛,还要不断被骚扰!
而刘俊则说,陈飞过于贪婪,狮子大开口,不断向自己要钱。
目前,刘俊因涉嫌重婚罪被上海宝山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陈飞也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那么,到底该怎么看这件事情呢?
1、刘俊在与丁莉的婚姻程序期间内。又与陈飞以夫妻名义对外生活,构成重婚!
首先,是指男女双方结婚后,婚姻关系被合法解除或一方当事人死亡前的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的,则构成重婚罪。
重婚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的重婚、结婚是指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同居的事实婚姻。
因此,刘俊2002年与妻子丁莉结婚,直到2023年因为承认自己婚内出轨,双方离婚,在此期间就处于婚姻存续期间。
而2017年,刘俊与第三者陈飞相识,随后又于2021年生下女儿,并且在邻居、菜场摊主等人眼里,陈飞和刘俊就是夫妻。不仅如此,孩子出生证明上父亲写着刘俊。
所以,从形式上来讲的话,刘俊在合法婚姻程序期间内,又与第三人陈飞以夫妻名义对外共同生活,已经构成重婚。
从量刑的角度来看,按照《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陈飞几次跑到刘俊家中闹事,已经构成寻衅滋事!
首先,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司法解释》寻衅滋事则是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293条规定的行为,如“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行为。
因此,在这起案件中,陈飞到刘俊妈妈家大闹,挂黑白照片、烧纸钱、喷字辱骂,已经造成比较恶劣的影响了,而且经相关部门制止之后,依然上门吵闹的,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
此时,从量刑的角度来看,根据刑法第293条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具有多次情节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刘俊应该支付陈飞女儿生活费!
《民法典》第1074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因此,虽然双方没有办理法定的结婚手续,刘俊毕竟是陈飞女儿血缘意义上的父亲,按照上述规定,刘俊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抚养责任!
因此,在双方闹过矛盾之后,陈飞和刘俊签了和解协议,补齐132000的抚养费,之后每月支付5500元抚养费至孩子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