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十大工程促进高校和中职学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宜府办发〔2022〕50号)、《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宜人社发〔2020〕1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珙县农业农村局决定公开招选见习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从事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
二、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形象端正,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能够积极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珙县脱贫(监测)及低保户对象优先。
(四)16-24岁失业青年。优先推荐吸纳没有工作经历的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
(五)未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购买社会保险。
(六)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电脑和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撰写能力和新媒体运营能力(优先选择法学类、农业类、工商管理类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2024年9月9日至9月18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及资格筛查:
1.现场报名: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和个人简历到珙县农业农村局610报名。
2.网络报名:将本人简历和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则需提供)扫描件(照片)发送至邮:2535728304@qq.com,邮件标明:“见习生+姓名+联系电话”。
3.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及见习期全过程,以及签订见习协议后的任何环节。期间,如发现参加公开招聘人员有不符合招选条件或弄虚作假等不诚信情况的,均可即取消其资格或终止见习协议。其不利后果,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三)聘用。按照所提交资料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择优录取,并签订见习协议。
四、见习时限和待遇
(一)见习期限:3-12个月;
(二)薪资待遇:待遇按照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就业见习人员的相关待遇规定执行,享受机关食堂餐补,不提供住宿。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联系畅通,避免电话联系不畅无法通知本人。
(二)在见习期间,见习生应本着对组织、对自己负责的原则,注意本人人身财产安全。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珙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说明。
咨询电话:0831-4318599。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