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4年12月17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李建平执行了死刑,一代巨贪划上句号。
李建平,落马时任职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欺骗的手段非法占有国有公司资金14.37亿余元,其中2.89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财共计5.77亿余元;挪用公款10.55亿余元,其中4.04亿余元案发前尚未归还;涉案金额高达30亿余元。
一个偏远地方省会的区领导,可谓是天高皇帝远,庙小和尚花,不出手则以,一出手天就高了好几个三尺。30亿的巨资,重达近7万斤,平铺在地面上,相当于50个足球场的大小,简直骇人惊闻。贪腐期间,不知道会产生多少豆腐渣工程,又有多少家庭分崩离析,还有多少公司企业因而关门倒闭。
死,自然理所当然,但是又觉戚戚然。
在整个体系中,偏远地方的区领导,真的就只是一个小角色,小角色都能贪污这么多,那么上面呢?那些拔出萝卜带着泥的相关人士,是否也被彻查清楚了?不得而知。上梁不正下梁歪,那些给这种小角色提供保护伞的,手又伸得有多长?会是“到此为止”吗?不得而知。那些监督监管机制是否正常运行?是渎职,还或是掺了一脚沆瀣一气?不得而知。
我觉得,我们应该悲哀。人是枪毙了,但是都弄到30亿了才被抓出来,此时应该是苦笑还是应该嘲讽?
随便上网看看,现在的贪官不跨进亿字头,似乎都不值得上新闻了,而且都不会死。
赵正永,曾任陕西省委书记,因受贿7.7亿余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张中生,曾任山西县委书记,因受贿10.4亿余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周春雨,曾任安徽副省长,因贪污4亿多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邢云,曾任内蒙副主任,因贪污4.5亿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武长顺,曾任天津公安局长,因贪污5.3亿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专家说,轻刑法化是一种趋势。我不懂,但是我知道官员如果受贿了1个亿,获利方绝对不止要赚1个亿,他们可不是官员的公仆,一心为官员。他们会想方设法地在光环的保护下喝血吃肉,把这1个亿的价值尽可能地压榨到极致。在这种情况下,这些获利方对人民对社会的危害还会小吗?官员虽然没有直接做恶,但是他们是作恶的原点,他们不点头,谁敢出来为所欲为?他们应为首恶。对于这些首恶如果还以轻罪治理,我认为是对人民的不负责,对社会的不负责,对国家的不负责。
巨贪之死,明明白白地划了根线,踩之则遭天罚。
我们应该庆幸,庆幸终于听到了反腐的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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