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爆料,在车来车往的大路上,一辆正在行驶中的车辆旁,一个穿着蓝色棉服的小孩一边拽着车门跟着跑,一边哭喊“不要不要”。不然网友纷纷惊呼,这太危险了!
网传视频中,大概只有十几秒钟,大人疑似在车内扬长而去,就在车辆旁边,一个穿着蓝色棉服的小孩一边拽着车门跟着跑,一边哭喊“不要不要”……
对此,知情人士爆料,称这样连续三次后孩子才上车,感觉这样很危险,无论什么原因,也不能这样对待孩子,如果出了事故真是后悔都来不及!
评论区中,不少网友纷纷留言:孩子一旦跟不上,会不会轧到脚啊!一旦出了事故,哭都找不着地方!孩子有错也不应该用这种方式惩罚。如果孩子卷入车底,就后悔一辈子
不过,也有少数网友表示:父母肯定是被孩子气疯了,有的小孩真的可以把大人气疯的!很多人会骂这个家长,但是真的带娃的有时候真能理解这个做法,有的孩子真的是太气人了!
那么,到底该怎么看呢?
1、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照料或者看护孩子,首先确保他的人身安全!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26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同时,第34条也明确,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在这起事件中,因为网传视频有限,没有介绍事情来龙去脉,即使像某些网友所说的,有时候孩子淘气确实头疼,气都会把你气死!
但是,孩子的生命健康首先是第一位的,用这样的方式确实不妥,毕竟在大路上,而且车来车往的,要是出了事故,家长也逃避不了法律责任,并且后悔都来不及!
2、教育管理孩子,要从孩子的身体健康出发!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17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以下方式方法:
(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
(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三)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
(四)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五)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
(六)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七)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
(八)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
(九)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孩子太气人不是家长的借口,孩子的天性不同,有的孩子比较调皮,有的孩子比较懂事,作为家长要有耐心,这种方式是错的,应该多去学点家庭教育。
所以说,这起事件中,如果确实因为小孩比较调皮,还是需要耐心和良好的疏导教育,极端的教育只会教育出极端的孩子!
在现实生活中,往往都是家长做出些无脑的事让孩子受到不可挽回伤害以后才知道后悔,那已经来不及了孩子的肉体和心灵已经受到伤害,在孩子的记忆永远都抹不去!
最后,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堕!提醒大家教育孩子的时候还是要保持耐心,不要因为生气而丧失了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