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河拆桥?夫妻二人筹资2000万拯救烂尾楼,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带走

正义的皮皮 2023-11-20 02:51:15

“我们把烂尾楼建好,最后把我们赶出去,钱也没有给我们,还把人抓走了。”妻子徐庆利哭诉着。

近日,河南一对夫妻投资2000万元盘活烂尾楼,并且之前有跟开发商公司签订过合约,后被指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拘,此事一出,瞬间引爆网络舆论。

事件背景

这个名为龙苑小区的楼盘,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从2014年左右处于停工状态,一直“烂尾”。

2021年8月,在香鹿山镇政府见证下,王小文、徐庆利夫妇与开发商鑫诺公司签订协议,接手了龙苑小区,他们计划投资2000万元在六个月内完成后期楼盘建设,他们经过计算,如果进展顺利,自己不仅能够赚一笔,还能够帮助很多人解决买房住不进去的问题。

后期建设过程中,有之前负责烂尾楼的建设方来讨要鑫诺公司拖欠他们的工程款,最后找到王小文夫妻俩,但是他们认为这些拖欠的工程款是开发商公司的债务,跟自己并没有关系。

由于三角债事情的问题,2023年2月,宜阳县政府开始介入此事,根据“龙苑小区问题相关意见”显示:龙苑小区后续问题的解决需要王小文等退场并交出房屋钥匙和相关文件。

但对夫妻所谓利益保障的31套房和1200万元却迟迟没有兑现,等来的是对他们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指控。

网友评论一边倒,但是还需冷静看待事情

很多网友都对夫妇的遭遇鸣不平,认为烂尾楼有人愿意帮忙处理能够让买房的人能够早日入住,这难道不是好事吗?

也有人认为,夫妇透露的利益保障过于高,投入2000万,六个月,回报31套房加1200万的收益,那么回报是否过高呢?

按照4700/平米来算,平均每套房面积100平方,31套房价值1457万元,加上1200万,除去投资支出2000万,总共利益保障为657万元。

如果说能够解决小区烂尾楼问题,这个回报还是相当可观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准确理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在于首先要坚持该罪的行为主体的不特定性和危害金融秩序的具体性的统一。

而如果王小文夫妇投资的资金是向不特定的人群吸收公众存款的话,那么很有可能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我们看后续发展会如何吧。

烂尾楼已经成为了老百姓心中的一个痛点了

买房是一个人一生中的一个重要决定,通常需要大量的资金,当购房者将希望寄托在开发商的房产上时,他们期望的不仅仅是一套房子,还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当出现烂尾楼问题的时候,受伤害的往往是弱小的购房者,他们不得不面对无法入住、贷款继续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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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的皮皮

简介:生命必须有裂缝,阳光才能照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