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是陌生人?还这么主动自己去宾馆?申诉人是不是现场被抓,被报警?被指控?强奸是偷窃么?神不知鬼不觉?性过程只有5-10分钟,其他时间都在脱衣服?衣服可有损坏?房间可有物品损坏还是双方有搏斗痕迹?双方人身检查可有痕迹?举着手机拍裸照的指控是否确实?手机第一时间被抢夺,为何侦查人员翻不出?按照常理常情,是不是举着手机就可以任意驱使一个成年人帮自己口交?离开房间了,男网友可有尾随?遭遇侵犯,女网友手机在手,为何不向他人求助?接下来的时间和闺蜜亲密逛街,宾馆没人管,闺蜜也不管?第二天还想着邀约男网友见面陪同,双方当时真实关系到底是朋友还是敌人呀?一个成年人的意志,需要别人唆使构陷才能认定?事后诘难构陷过程,其中谁善谁恶一目了然。到底谁在代入其中?各种植入?男网友仅因为不愿放弃,而背受屈辱,哪里看出有坏心?刑法哪一条哪一款有此“未否定指责质问”之罪?……你们听到有人报警,就不问是非根由,直接抓人,把人像动物一样关着,没有事实,却制造既定事实,想着各种法子来逼迫人承认?不得不说,你们嘴上说是在办案,而事实却是在冠冕堂皇地制造罪恶。依据你们的权势。众所周知,有的时候,一粒鼠屎很容易就能损坏整锅粥,上层不可不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