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西省阳泉市人,从小在农村长大。二十五岁成家后,育有一儿一女。
儿子今年35岁,女儿31岁。儿子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毕业后,在苏州上班。
女儿也同样就读于上海复旦大学。是本硕连读。毕业后在国企上班。
三年前,女儿有了男朋友,相处一年后,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男方给了60万彩礼,女儿上班三年后攒了40万元。整整一百万元由我先存在银行。
去年,儿子也找了个女朋友,女方家条件是,不要彩礼也行,但必须在苏州有套房子。
我和老婆一商量,合计先拿女儿的一百万元应个激,等女儿在上海置办房子时在想办法。
于是,我们瞒着女儿。就一次性给儿子拿了一百万。在苏州市尹山湖地区交80万首付款买了房子。其余20万买了一辆别克轿车。
儿子,儿媳都很满意。一年后住进了新房。
去年6月份。女儿给我们来电话,需要在上海买房子。让我们把她的一百万元,用银行卡打过去。
我们几经周折,看实在瞒不过去,于是就把实情告诉了女儿。钱已经应急用了,现在实在拿不出来。
女儿听后,很不高兴。第二天便坐飞机回了老家,让我们必须想办法把钱拿出来。
儿子每个月还有房贷,我们两口都是农民。两个孩子以前上学费用都抓禁见肘,哪里有什么存款。
看实在无计可施,我就给女儿算了一笔账。从初中开始算起,到大学毕业,女儿总共花费近二十万元。现在家里有困难。女儿难道要逼死我们老两口不成。
女儿看到也说不下个结果,第二天就回了上海。
如今,半年多过去了,女儿再没有给我们打过一个电话,据女儿以前的初中同学说,从此,她
不可能再回山西一次。
因为一百万元,女儿和我断了关系。我想来想去,难道是我错了。
现在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