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对南海区狮山镇“8·21”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据函文显示,8月21日上午9时41分,位于南海区狮山镇小塘保利和府工地两名污水管网工人在拆除沙井内的水泥模板时,被掉落的模板砸伤,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根据有关规定,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全文如下:
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南海区狮山镇“8·21”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南海区人民政府:
8月21日上午9时41分,位于你区狮山镇小塘保利和府工地两名污水管网工人在拆除沙井内的水泥模板时,被掉落的模板砸伤,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根据《佛山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佛安〔2011〕5号)有关规定,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研究提出防范处理意见。请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每15日向市安委办报告一次事故调查处理进展情况,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区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区安委会文件上报市安委办审核。经市安委办审核同意后,由你区负责批复结案。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及时报市安委办备案。
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