饥不择食,出狱11天,32岁男子强奸84岁老大娘,被判4年

孟慧芳说说娱乐 2023-07-27 10:09:04

事发苏州虎丘区,徐某出狱11天,与朋友聚会喝得醉醺醺的,已经很晚了,徐某踉踉跄跄的回家路上,发现街边有个灯光还亮着,有一个女人的影子在窗户边出现,他色心大起,在监狱关久了想发泄一下,不由分说,就扑过去把那女人强奸了,第二天,徐某还裸睡在床上时,被铐上了双手。被强奸的人陆某,已经84岁,徐某才32岁,可以当陆大娘的孙子了,在庭审中,徐某一直说自己喝太多酒,不记得当时的事了,这只是找开脱的借口,醉酒杀人一样要偿命,醉酒强奸一样要判刑,据陆大娘口供,当时徐某还殴打了她,差点被折腾死。可怜老大娘行动都不便了,晚年还受强奸犯如此侵犯,说来也是难以启齿,陆大娘的子女一致要求严惩强奸犯。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徐某采用暴力手段强奸妇女。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最后被判4年有期徒刑。有许多人觉得判轻了,累犯才判4年,何况强奸的是84岁老大娘,强奸罪量刑在3至10年,应该判10年,加上累犯加1年,判11年也不过份。刑罚的目的是教育人,让犯罪分子通过劳动改造,悔过自新,重新做人,徐某出狱才11天,又进去,应该彻底醒悟了,刑罚的目的也就达到了。这起案件警示人们,酒后犯罪一样被判刑,醉酒误事,酒喝适量为宜,过量伤身,有时还做出后悔莫及的事,如徐某,酒是下山猛虎,色是头上钢刀,戒之慎之。有的人平时胆小如鼠,一旦喝上头了,自己就是天王老子,什么事都敢干。

我们村里有个老实人强仔,平时看见女人就脸红,说话也支支吾吾的,可是他喝上酒了,人就变得不一样了,有一次竟然扒车抢劫,还持刀把司机伤了,后来因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可见,酒就是祸之源头,不喝酒强仔什么事也没有。另一个就是孤寡老人,留守女人,晚上睡觉一定要关好门,谨防危险分子借机作案,晚上少出门,路上醉鬼色鬼多。有的女人晚上天气热,只穿一件薄薄的衣服。这就给一些不良分子制造了犯罪的动机,也给自己制造了麻烦,所以说女人的隐私一定要做好,不必太露了。上海有个女子因为夏天没穿内裤,招来杀身之祸,在合租房内共用一个卫生间,那一天黄女士忘记穿内裤了,把内裤挂在卫生间里,租户男子回来洗澡,还以为黄女士故意勾引她,于是借内裤之名,强奸了黄女士,黄女士要报案,结果被掐死在出租屋内,这个案件就是由一件内裤引发的血案,所以女人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东西,不要让男人想入非非,从而引发不该发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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