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爆驾车碾压倒地者,现场画面曝光,警方介入,嫌疑人已投案

爱普发何吕 2024-11-21 18:00:20

河北保定,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徐水区境内发生一起车辆反复碾压倒地人员的事件,女子驾车反复碾压路人,后逃离现场!目前警方发布情况通报该女子已经投案自首!

根据现场视频显示,在一家鞋店门口的道路上,躺着一个人,身上沾满泥水,一辆白色SUV从前方倒车后,从该人身上碾压过去,并在前方十多米的地方,从车窗伸出头往后探望。

除此之外,还有一段视频在网络上流传,疑似同一台白色SUV以倒车的方式,从地上的人身上碾过后继续倒车,然后又向前行驶,从倒地者身上开了过去。视频中,上述SUV未发现悬挂牌照。

知情网友爆料,事发位于徐水区大王店镇的S333道路上,该路段距离大王店中学仅有几百米的距离。据他掌握的信息,上述事件发生在当天早上,当时他外出,回来后有多人向他说起此事。

目前,警方已经正式发布情况通报,32岁的嫌疑人田某,驾车撞人致一人死亡,案发后,已经 到公安机关投案!

评论区中,不少网友纷纷留言:什么深仇大恨,让她反复碾压倒地女子,这就是故意杀人,众目睽睽之下肇事逃逸,知道法网难逃,然后投案,已经迟了,情节恶劣、杀人偿命!

还有不少网友呼吁:故意杀人肯定没跑。但我更关心是什么原因,情杀,仇杀?

还有不少网友呼吁:如果这样不判死刑,真的是天理难容!故意杀人,必须死刑。不能因投案自首而从轻量刑!

那么,到底该怎么看这件事情?

1、光天化日之下驾车撞人!不是交通事故那,而是故意杀人了!

首先,司法实践中涉及车辆的刑事案件,嫌疑人通常会涉及交通肇事罪,但交通肇事罪是典型的过失犯罪,也就是嫌疑人通常对案件发生时过失态度!

同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而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

本案中,从网传的视频情况来看,嫌疑人田某驾驶机动车反复碾压被害人,可以看出她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此时机动车是行凶作案的工具,应该涉嫌的是故意杀人罪。

所以,目前警方也作出通报嫌疑人田某涉嫌故意杀人,接下来警方将查明嫌疑人田某作案动机,双方是否存在着利益冲突?生前是否发生肢体冲突。

2、案件发生之后引发网友热议!不少网友呼吁依法严惩嫌疑人田某,并且呼吁要依法判处其死刑!

首先,从量刑的角度来看,因为嫌疑人田某已经涉嫌故意杀人,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实践中,虽然我国刑法对死刑持慎重态度,坚持少杀慎杀的司法政策!本案中,案发之后,嫌疑人田某虽然有投案自首的举动,或许被认定为具有自首情节的!

并且,司法实践中,虽然具有自首情节,但是根据《刑法》第67条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非“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所以说,接下来法院要查明嫌疑人作案动机,如果双方之前存在着直接的利益冲突,或者被害人存在明显过错的,再加上有自首情节的,或许可以免于死刑!

但是,如果没有上述情节的,因为嫌疑人田某开车压人的举动十分恶劣的,故此法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没有任何的问题。

同时,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死刑有立即执行和缓刑两年之分,而这里的死刑虽然没有严明,但是就是指死刑立即执行。还应当注意的是,死刑立即执行并不是说判了就执行死刑,而是必须经过死刑复核程序!

3、嫌疑人田某除了面临上述法律制裁之外,应该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

首先,故意杀人行为因为直接剥夺他人的生命,同样侵犯了身体权、健康权,应该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明确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造成人身损害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丧葬费等费用。

所以,在这起事件中,除了依法追究嫌疑人,田某故意行凶的刑事责任外,被害人家属也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要求凶手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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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发何吕

简介:在点滴中学习法律,做法律的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