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居住的小区所在物业管理机构,向全体业主发来微信,征求物业一年来的工作意见或建议。我是一个对他人或组织很少提意见的人,这次想了想,提交了下面这份建议。
《关于在小区地面建造若干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建议》
一年多前,物业管理等有关部门为了确保小区全体人员和设施的安全,要求电动自行车到指定的地点充电。比如,我居住的二号楼,就被要求到地下负一层充电。对此,作为社区居民,我们表示理解,完全支持。
但,由于昔日小区建造设计滞后等方面的原因,使用电动自行车者,每天数次,在上下地下负一层,既狭窄,又陡峭的非机动车道上(原来设计仅供人力自行车扒行),推着或拉着沉重的、上推时又有电动动力的电瓶车,这对于上了一定岁数的老年人来说,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非常艰难、十分危险,稍有不慎,就会连人带车摔倒,后果难以预料。
各位网友,大家怎么看,欢迎评论!
建议物业管理部门能够会同有关部门,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在小区选择适当的地面,建若干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以更好的服务和方便小区全体居民,特别是广大老年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