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举报信带火了这个鲜有人知晓的村庄,打破了村庄的平静。2024年9月4日,甘肃永登县红城镇华山村村民张鸿清向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发出举报信,称华山村村委会伪造合同签名和手印,将其名下土地流转租赁,涉及到的地块位于距华山村约四公里的哑巴沟,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村里分给他的承包地。
图片来源澎湃新闻
根据媒体消息,2024 年初张鸿清发现该土地上建起了养猪场,后他与村干部交涉时,看到一份伪造的土地租赁合同。合同显示甲方为张鸿清,乙方为华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合同落款时间为 2022年12月19日,除有签有张鸿清名字外,还盖有乙方华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章、华山村村委会公章、红城镇政府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私章,但合同上永登县农村经济指导站、永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盖章处均为空白。张鸿清表示,这份合同上的签名及指印均不是他的,他也没有收到过合同中约定的租金,而且,在2021年9月,已经与同村村民华有红、张长祥签订农村产权交易合同,将自己名下在哑巴沟的土地流转出租给对方成立的永登县益民兴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图片来源澎湃新闻
对于这件事,采访华山村党支部书记王成伟时,他称合同上的签字和指印是村委会副主任张天军所为,养猪场实际上并没有占用张鸿清的土地,合同也就没有执行。张天军表示,他和张鸿清是同宗亲戚,张鸿清常年不在村里生活,那块地也撂荒多年,签合同的时候曾给张鸿清打电话,但没打通。华有红曾向多个部门反映此事,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工作人员于9月3日前往现场调查,目前还未给出结论。
图片来源澎湃新闻
有网友说,“如果他哥哥知道这事,更相信村委说的话,这么多年荒着,现在看有人占用就跳出来了。”副主任张天军确实告诉记者这么句话,“打电话问过张鸿清的哥哥,他哥哥表示要随大流,大家都签她就签。”
也有网友认为村委会的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法律规定,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伪造合同是一个法律关系,合同是否执行是另一个法律关系,村里已经涉嫌犯罪了。”
另外也有网友认为,“土地分给你是让你家庭承包耕种,撂荒多年村集体有权收回,看了人家干了啥就眼红,见不得别人好。”实际上,在农村类似的情况很多,比较复杂。土地宁愿荒着不种,一旦有人种就会产生矛盾,说是说村集体有权收回,但很难执行。
个人认为,这件事村委做法十分欠妥,准备不充分,联系不上不是理由,伪造合同太过大胆了,相信相关部门会给出相应答复。实际上农村土地问题是个大问题,一定要慎重,涉及农民的事无小事,办错事了人家闹起来会很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