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廊坊 “男子称献血 8 次不能优先用血” 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廊坊卫健委迅速回应,指出血站和医院存在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工作人员对献血者优先用血政策掌握不准、解答有误,与患者沟通方法不得当、缺乏关爱等问题,相关责任人被处理。
事件真相逐渐还原。医院因血站此前答复近期血源紧张未再申请,直接告知患者情况;主管医生 “只有近期献血记录的献血者才可以优先用血” 说法并非血站答复;血站里也没有该患者的申请调血单,且当天中心血站血液库存量与平时基本持平。
廊坊市卫健委对相关人员作出处分,对廊坊市中心血站分管负责人诫勉谈话,对供血科科长政务警告处分;对霸州市第二医院主要及分管负责人政务警告处分,对输血科主任党内警告处分,对主管医生政务警告处分。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规定献血证不存在有效期,是终身有效的,献血次数、献血量决定优先用血量。
此次事件为我们敲响警钟,一方面,血站和医院应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确保准确掌握和执行献血者优先用血政策,提升与患者的沟通能力和关爱意识。另一方面,也让更多人了解到献血证的终身有效性以及献血对于保障医疗用血的重要意义。希望更多人积极参与献血,为生命接力,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
规定是规定,实行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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