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还记得那个为了帮单身母亲减轻负担,独自步行售卖百香果后被奸杀的女孩杨晓燕吗?她在临终前遭受了难以言喻的伤痛与折磨,而关于凶手杨光毅的定罪,却是一审再审,迟迟每个结果,据12月14日红星新闻的报道,“百香果女孩性侵案”有了最新进展!
两年前,家住广西的10岁女童杨晓燕,因不愿母亲太过劳累,主动扛起一袋百香果去收购站售卖,获得32元的报酬。
同村的杨光毅发现女孩独自外出后特意在村口蹲点守候,待杨晓燕归来后于村口将其劫走。为了不让她看到自己的样子,戳瞎了孩子的眼睛,用暴力手段强行性侵。
得逞后再讲女童装回袋子丢至水中浸泡,随后抛尸荒野。对于杨光毅的恶行,一审判决判其死刑,立即执行,却遭到了杨光毅的上诉,他,不想死。
案件二审时,法院改判杨光毅性侵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但这个恶魔做下的一切真的就这样结束了吗?杨晓燕的家人不服判决,苦苦申诉,网友们义愤填膺,掀起舆论,最终,案件再审!12月15日,也就是今天上午9点,正式开庭审理。
等这一天等的太久的杨晓燕母亲透露,帮助自己申诉的两名律师不辞辛苦,多处走访搜集了相关证据,凶手杨光毅曾多次猥亵、骚扰过多名幼女!
杨光毅也承认,“在外打工时曾用20元钱诱骗过一个5、6岁女孩,对其实施猥亵过几次”。同时,也骚扰过同村多名女性。
而关于民事赔偿部分,杨光毅方一直没有做出表示,甚至在法庭上都“表情淡定,没有一丝悔意”。
可他不想死,杨晓燕就想死吗?父亲在她1岁时就因见义勇为去世,母亲独自将5个孩子拉扯大。
瘦小的肩膀想承担家庭的重任,扛着一袋百香果走那么远的路售卖,辛苦卖来的钱被抢走,最后被戳眼、刺颈、性侵、水中来回浸泡、被迫在山坡来回滚落。
年仅10岁的孩子,遭受了这么大的罪、被反复折磨后死去,凶手就应该严惩不待!希望今天的开庭能给她一个公正的公道,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