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太原市政府官网发布《太原市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重拳整治市区范围内各类建筑、道路、拆迁、绿化、水利等施工工地,渣土运输重点路段,渣土场,工业企业物料堆场等。整治行动将持续至3月31日。
经市政府同意方可土石方作业
《方案》明确,采暖季期间,建成区内基本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停止各类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涉及土石方作业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确实无法停工的,报市政府同意方可施工。对违规企业,按相关规定上限处罚,并向社会公开。各类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百分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百覆盖,土方开挖百分百湿法作业,路面百分百硬化,出入车辆百分百清洗,渣土车辆百分百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不符合标准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整治。拆迁工地拆迁前按照“拆迁与喷雾降尘同步”“拆迁与渣土运输同步”“拆迁与渣土平整覆盖同步”原则,制定拆迁扬尘控制工作方案,并做好拆迁防尘措施各项准备工作。拆迁时,当地政府要派驻监管人员实施现场严格监管。
对违规渣土车一律取消运输资格
对渣土运输车,太原市将实施更为严格的监管。市政府要求,市区渣土运输车辆要全部更换为全密闭、全定位、全监控的新型环保渣土车。车辆无环卫部门核发的准运证和交警部门核发的限行道路通行证,一律不得进入工地。密闭不严、车轮带泥的车辆,一律不得驶出工地。渣土运输必须按照规定线路行驶,到指定场所倾倒。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渣土车辆,一经查处取消渣土运输资格。
对裸露地面进行综合治理
《方案》提出,要全面清理整治城乡接合部及城中村拆迁渣土、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不能及时清理的,实施平整全覆盖或绿化。对建成区内的裸露地面和城乡接合部暂不开发的裸露土地,将进行综合治理,宜绿化的要绿化,不宜绿化的要固化或硬化,消除裸露地面扬尘污染。
整治行动中,太原市将加大城市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清洗、喷雾洒水等抑尘作业频次,对城市小街小巷实施专人定期清扫保洁,提升道路清洁度。在城市主要干道、渣土专运线安装道路扬尘在线监控设备,对道路扬尘污染情况实施监督考核。
工业企业所有散状物料堆场要全部密闭,厂区内所有堆存的工业固废全部限期清除。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要实现物料堆场全密闭,并同时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电厂的灰场、渣场要采取碾压、覆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
建立“黑名单”制度
《方案》要求,市住建委要制定出台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黑名单”管理办法,建立扬尘污染防治与建筑市场诚信挂钩联动机制,强化督查监管。
市城乡管委要对各类施工工地加强督查,建立统一的考核通报机制,督促各施工单位不折不扣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市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市直有关部门、城六区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各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公开曝光和通报批评;对整治行动中工作迟缓、推进不力、责任不到位、污染综合指数连续超过市区平均水平一倍以上和出现指数爆表的有关责任部门、区政府、园区管委会,依法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