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有效解决营运性车辆投保难问题,切实解决群众诉求,进一步规范保险经营行为,提升营运性车辆保险承保服务效率,充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市场主体制定了《河南保险业关于营运性车辆保险承保服务要点》和《河南保险业关于营运性车辆保险承保服务承诺书》。
《承保服务要点》:一、投保资料要求01、旧车
1.本地牌照(保险机构经营区域内)
(1)身份证(投保人、被保险人、行驶证车主)
(2)机动车行驶证
2.非本地牌照
鉴于保险机构不能跨省或跨区域承保业务,为防范违规经营风险,请非本地牌照客户提供如下投保资料:
(1)身份证(投保人、被保险人、行驶证车主)
(2)机动车行驶证
(3)证明投保车辆在本地行驶使用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照片、视频等多种形式。
02、新车
1.省内购车
(1)身份证(投保人、被保险人、车主)
(2)机动车购车发票、合格证
2.省外购车
(1)身份证(投保人、被保险人、车主)
(2)机动车购车发票、合格证
(3)证明投保车辆在本地行驶使用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照片、视频等多种形式。
二、承保服务要点01、承保时,对客户热情接待,履行承保提示和说明义务,对投保人提出的条款内容及相关问题做出准确说明和解释。
02、如遇客户投保咨询,应一次性告知客户投保所需资料。
03、确保承保服务时效,正常情况下一个小时内承保完毕。如遇特殊情况,等待时间超出一小时的,可与客户协商,根据客户意愿提供电子保单或邮寄纸质保单。
04、如遇非本地牌照但在本地行驶等需验标的车辆,保险机构应提供现场或线上指导,便于客户提供异地投保相关证明资料。
05、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承保的,保险机构应主动留存客户资料和联系方式,积极协调解决。
三、承保工作要求(一)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变相拒绝或拖延承保交强险。
(二)商业险不限定保额。
(三)不以任何形式强制搭售、变相搭售其他保险产品或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承保服务承诺书》:为有效解决营运性车辆投保难问题,切实解决群众诉求,进一步规范保险经营行为,提升营运性车辆保险承保服务效率,充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在豫经营车辆保险业务的财产险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一、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开展交强险承保工作。
二、不以任何理由拒绝、变相拒绝或拖延承保交强险。
三、严格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2008版)以及《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2020年9月19日实施)文件要求计算交强险保费。
四、商业险不限定保额。
五、不以任何形式强制搭售、变相搭售其他保险产品或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六、如遇客户投保咨询,一次性告知客户投保所需资料。
七、如遇非保险机构经营区域内车辆投保,全力协助客户办理验车手续。
提醒广大车主朋友: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在购买车辆保险时,请到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合法的保险公司线上官网或分支机构购买。切勿通过非法中介、无证代理人办理车险,避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河南保险业将不断改进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致力为广大保险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保险服务,欢迎广大保险消费者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