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个人费率下调!本月起,社保缴费变了

杭州仁本人力 2024-10-21 14:04:50

好消息来了,近期,多地社保、医保部门发布一系列社保、医保费率下调的通知。

赶紧一起来看看~

多地医保缴费费率下降

一、广东省

1、广州市:职工医保费率下调

《通知》中明确:

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等)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为4.5%,灵活就业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为6.5%。

本通知自印发次月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茂名市: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费率

《通知》中明确:

实施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原来的7%(含生育保险0.5%)下调至6.5%(含生育保险0.5%),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河北石家庄: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费率

《通知》中明确:

阶段性降低石家庄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1.5个百分点,由8%调整为6.5%,不含生育保险。

阶段性降低石家庄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率1.5 个百分点,由8%调整为6.5%。

执行时间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三、海南省:阶段性调整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率

《通知》中明确:

从2024年7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不含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调整至最低水平,即:

用人单位缴费费率按6%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按5%执行。

多地明确!社保降费+稳岗返还!

一、浙江省:社保费率降低至2025年12月31日

《通知》中明确: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2025年12月31日(费款所属期),全省失业保险单位费率、个人费率仍分别按0.5%执行。

同时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四川省:社保降费政策延续至2024年12月31日

《通知》中明确:

将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0.4%。

同时顶格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至2024年12月31日,其中: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

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三、山东省:稳岗返还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

《通知》中明确:

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4年年底前可按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同时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照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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