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追溯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斗智环保
2024-12-17 03:35:18
前面我们提到企业“未批先建”会受到行政处罚,那么,你知道什么情况下可以免罚吗?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这个起始时间,是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的;如果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那么就要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所以,企业“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追溯期限应当自建设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就是说,企业“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自建设行为终了之日起二年内未被发现的,环保部门应当遵守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不予行政处罚。
来源:环保微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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