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被一条新闻刷屏了!
山西一女研究生走失,13年后被家人寻到,原来当年女儿走散就被人“收留了”,如今已经育有一儿一女。
据男方的侄女表示,这两个孩子学习都很好,在班里是数一数二的那种。
可这事儿遭到网友们的质疑:
明知道对方精神不太正常的情况下还与其发生关系,而且这个行为被定义为“收留”。
我们先来看下事情的始末。
2011年5月,卜某从家中走失。
2011年8月,卜某出现在和顺县青城镇土岭村,被村民发现。
张某将卜某带回家中收留,二人育有子女。
张某称曾帮助卜某寻找家人,但未成功。 张某与卜某未领结婚证,但办过酒席。
在这13年间卜某的家人也在四处寻找她,如今被找到后,卜某已被家人送往医院接受治疗,检查结果显示严重营养不良。
而张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当地政府和妇联已介入调查,具体情况仍在核实中。
为什么这么多网友怀疑,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走失原因:卜某是如何走失的?是自己离开还是被拐卖?
收留过程:张某是如何收留卜某的?是否存在非法拘禁或强迫行为?
报警情况:张某是否曾报警寻找卜某的家人?
户口与入学:卜某和张某的孩子是如何上户口和入学的?
精神状态:卜某在走失期间的精神状态如何?是否有自主意识?
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们就不得而知了,但张某明知卜某患有精神疾病,仍与其发生关系并生育子女,这一情况是否合理合情有待考察。
为什么民愤这么大?张某的行为引发了公众的质疑和批评。
大多网友都认为他利用了卜某的病情,将其作为生育工具,这种行为在道德上是不可接受的。
网友说:捡到了钱财要物归原主,这叫拾金不昧,但捡到人不归还,应该怎么定义呢?用“收留”两个字是不是不恰当?
也有网友表示:这是个人事件,其实不用太过紧张,不必强行关注别人的生活。
其实啊,事件之所以引起大众的关注,主要是因为这起事件不仅是一个个体的悲剧,更反映了社会在保护弱势群体、完善法律制度和提高公众道德意识方面的不足。
事件的处理结果将对未来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参考,同时也提醒社会各界需要更加关注精神病人的权益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