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大妈在公车上吃糍粑,不小心噎死,家属索赔司机:你怎么不阻止
法学是围绕“法”进行研究的学科,而法律是法学呈现的形式。随着一些规定的出台,法治建设进入了新的轨道。在众多法律内容中,侵权责任是距离人们最近的话题。
公共场所管理人员的安全保障义务,指出如酒店、餐馆、车站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如果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这一条文却总是被误用。很多人在外一旦收到损害,直接不分青红皂白地找到管理人员,要其承担侵权责任。
之前就发生了这么一起令人头痛的闹剧,一位大妈在公交车上吃糍粑,一不小心被噎死了,家里人认为是公交司机失职,非要找司机的麻烦。事情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咱们今天就来看一看。
大妈嘴馋糍粑
李大妈58岁了,她每天都精神奕奕的,看上去并不苍老。从退休之后,李大妈也闲不下来,一大早就起来去赶早市。早市在郊区,李大妈却在市区,所以她需要坐公交车往返两地。
街坊邻居们只要是早起了,就能在六点一刻看到李大妈和她老伴王大爷俩人,推着个小推车,慢悠悠地去公交车站。大家对李大妈的生活羡慕得很,王大爷从年轻时候就是个妻管严,李大妈说东他不敢往西,让干什么干什么。现在少年情谊演化为老年白头,俩人感情依然是如胶似漆。王大爷对李大妈的要求,压根就没有不满足的。
那天,李大妈和王大爷又推着小推车去坐公交了。然而这天两人或许是出来太早了,左等右等都不见公交车来。李大妈左顾右盼,突然发现车站旁边有个小摊,正在卖糍粑。糍粑诱人的香味让李大妈犯了馋,澄黄灿灿的豆粉,软糯可口的糍粑,还有隐隐约约的红糖水……李大妈看着公交车还没来,来得及买一份糍粑。便推了推王大爷,让王大爷去给她买过来。
公交车突然到来
王大爷自然乐意去,到了小摊前就买了一小份。一份三块钱,大概有十来块糍粑,可以说是非常实惠。李大妈吃到最后一个的时候,公交车突然过来了。两人匆忙地收拾好小推车,抬着小车坐上了公交。然而,谁也没想到,这份美味的糍粑,竟然夺了李大妈的命。
上车之后,王大爷发现李大妈很不对劲,她一直在大喘气,面上也憋得发青。王大爷意识到,刚才上车太匆忙,李大妈正吃到最后一块糍粑,狼吞虎咽地就入了口,估计是噎着了。他连忙拍李大妈的后背,想让李大妈赶快把糍粑吐出来,一吐出来就好了。然而,两人忙活了大半天,只吐出来了一小块,还有一大部分卡在李大妈的喉咙眼。
两人的动作不小,司机陈师傅也意识到了不对劲,连忙改变了路线,直接向最近的医院开去。然而,尽快就医很及时,李大妈还是没能抢救过来。根据法医尸检报告,她是死于食物堵塞呼吸道导致的机械性窒息。
发生意外被噎死
若是平常人遇到这种事可能就自认倒霉算了,可是李大妈的家人却不认同。他们悲痛欲绝,把错推到了公交司机陈师傅身上。按照他们的说法,上车之后,司机应该对乘客的安全负责。陈师傅应该及时阻止李大妈吃糍粑,他没有尽到这个义务,所以要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当事情闹到法庭以后,这家人却没能如愿以偿,因为法院驳回了他们的诉讼请求。那么有哪些原因呢?
首先,司机并没有阻止乘客吃东西的义务。大家坐公交就会知道,公交车上吃东西并不违法。公交公司至多会在广播上或者海报上温馨提示,不要在急刹车时吃东西,导致意外发生。所以这家人的诉求根本就不成立。
另外,司机陈师傅在没有劝阻义务的情况下依然第一时间送李大妈就医,已经尽到了救助义务。这已经是尽职尽责了,陈师傅的各种行为都无可指责,自然不能让其承担责任。
作者观点
一场闹剧在法院的公正裁判下终于落下帷幕,这家人的胡搅蛮缠也让人头痛得很。我们应该庆幸有法律的保驾护航,才让陈师傅免于一家人的骚扰。一块小小的糍粑,竟然导致如此大的意外事件,以后吃东西一定要注意,切勿狼吞虎咽,害惨了自己。
哪有什么悲痛欲绝 不过是想一夜暴富
唉!还是碰瓷失算的代价太低了。希望出台对碰瓷者有关的惩罚条款,这样才能减少对公共资源的浪费。
有枣没枣,先打一杆,反正没损失
笑话连篇的〈民典法〉。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啥瓷都要碰一下反正也没啥损失。
幸福死啦。[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接着告啊,还有个卖糍粑的人,食品安全没搞好。
看来以后火葬场都要赔钱了 家属会告它为什么把人给烧了
怎么不去告卖糍粑的呢
万一官司羸了,岂不又少奋斗N年?!
这家人太不要脸了、世上奇事太多哈灬
应该给公交车司机赔精神损失
成年人难道不知道这样做有危险吗?
为什么不用海姆克利急救法呢?最基本的急救都不会
应该把卖麻糬一起告了[呲牙笑]
阻止了要是人气死了该算谁的[笑着哭] 这都有得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