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奇艺胜诉,运营商财经网因多篇抹黑报道被罚11万元

太保财评社 2021-06-17 19:47:52

据天眼查消息,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网链传媒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商财经网)一审民事判决书结果显示:网链公司涉案的四篇文章对爱奇艺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声誉构成诋毁,责令删除文章并消除影响,同时赔偿爱奇艺经济损失11万元。近日该案件二审受理判决,驳回北京网链传媒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商财经网)上诉,维持一审判决。至此,该案件已终审判决,爱奇艺胜诉。

(信息来源:天眼查)

网链传媒旗下的运营商财经网,共发布了《爱奇艺被投诉“欺骗消费者”有钱请代言没钱买版权?》《爱奇艺被爆无力投资内容产业月活用户竟比腾讯视频少1.7亿》在内的15篇文章,其中部分内容毫无事实根据,未经核实、片面、充满误导性,以各种辛辣博人眼球的标题吸引网络用户的关注。

北京朝阳法院认为,尽管爱奇艺与网链传媒(运营商财经网)不是相同行业的直接竞争者,但两者经营的领域具有相关性,涉案行为即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为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只要一种竞争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可能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给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造成损害,就有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此案中,运营商财经网中的多篇文章已经构成商业诋毁,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因此对网链传媒(运营商财经网)做出以上判决。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深度渗透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互联网舆论场的力量开始凸显,这种氛围中也出现了很多不和谐的“噪音”,很多文章为博取公众眼球和关注故意歪曲或夸大事实,甚至因商业利益而故意抹黑、歪曲的报道也在增多,专业性、严谨性、客观性减弱。但是,互联网也非法外之地,以公司和个人为运营主体的“自媒体或媒体”,也需要在这个公开、开放的互联网舆论场中,注意自己的“言行”,以更加客观、克制、公平的态度表达看法。否则,法律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终将落在违反不正当竞争者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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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保财评社

简介:逐鹿网主编,虎嗅、钛媒体等科技媒体专栏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