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想引入新加坡的组屋制度,却没人倡导引进这项优秀制度

活在信息时代 2024-10-20 11:41:28

新加坡,作为一个东南亚小国,在社会治理和经济发展上,有着自己的独特经验,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后,也借鉴了新加坡的很多做法,比如说很多城市的规划都有着新加坡城市设计的影子。

新加坡的公租房(组屋)制度,也一向是很多国人期望引入的一项制度,这项制度成功地保障了新加坡大多数人能够住得舒适又体面。因此,很多人对此非常感兴趣。

但是,其实新加坡还有一项最优秀的制度,却很少有人提议引进到中国来,这项制度就是新加坡独有的鞭刑制度。

其实,国人对新加坡的鞭刑制度并不陌生。1993年,一名18岁的美国少年麦克·费伊在新加坡被捕,罪名是用油漆涂鸦多辆汽车,并涉嫌盗窃。因此被判处入监8个月,罚款3500新加坡元,并受鞭刑6下。

当时刚刚在冷战中战胜了苏联,正是如日中天的美国,怎么能够忍受自己的国民,在大庭广众之下,被黄种人扒下裤子用鞋子打屁股。因此,此事引起了美国民众的强烈反弹,甚至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也亲自向新加坡有关方面求情。但是最终新加坡依然还是对该少年执行了鞭刑,维护了自己的执法主权。

新加坡鞭刑,是在监狱内的一个特别指定的“鞭刑室”进行。行刑时,赤裸的犯人被固定在木制的“X”形刑架上,身体弯曲近90度,臀部翘起。准备接入鞭子的抽打。鞭刑使用的刑鞭由藤条特制而成,长度大约1.2米,直径不超过1.27厘米。行刑前,刑鞭会在清水中浸泡一夜,增强柔韧性。打鞭时,要求一鞭下去,皮开肉绽,疼痛难忍。接受鞭刑的犯人可能会留下终身疤痕。

犯人在同一时间内最多只能被鞭打24下,不论罪案的数量。若犯人未满18岁,一次最多只能被鞭打10下。每打一鞭,医生将进行检查,确认犯人是否能承受下一鞭。如果无法承受,剩下的鞭数会存起来,改日再继续鞭打。

可以说,这是一种对于犯罪者,非常具有震慑力的一种优秀刑罚。然而,这项优秀的制度却一直没能引入中国,这实在是一种遗憾。

要知道,当代中国的社会环境,是非常需要引入这种具有震慑力的刑罚的。比如说有人在高峰期将车堵在门口,80几个电话都不下来挪车的。

再比如,杀猪盘骗得别人倾家荡产的、强占马路健身的、长期小偷小摸没人管的等等。实在太多了。如果引入鞭刑这项优秀的制度,无疑会大大震慑各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社会治安好转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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