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说到,海事法院都属于中级人民法院,但与一般民事案件的“四级两审终审制”不同,海事案件的审级则为“三级两审终审制”,即各海事法院、海事法院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海事的二审案件则一律由海事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截至目前,我国一共设立11家海事法院,分别是:北海海事法院、大连海事法院、广州海事法院、、海口海事法院、宁波海事法院、青岛海事法院、上海海事法院、天津海事法院、武汉海事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和南京海事法院;
这么一看,这些海事法院有的设在直辖市(上海海事法院、天津海事法院),有设在副省级城市的(大连海事法院、广州海事法院、宁波海事法院、青岛海事法院、武汉海事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南京海事法院),也有设在地级市的(北海海事法院、海口海事法院),那问题来了,这几家海事法院都是同样的级别吗?
一、设在地级市的海事法院
1、北海海事法院
机构设置方面,设有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室、立案庭、海事庭、海商庭、执行局、研究室、法警支队、机关党委、机关服务中心及贵港法庭、防城港法庭、云南景洪法庭等机构,另外在防城港法庭编制下增设一个钦州法庭;
领导班子方面有党组书记兼院1人,副院长2人,纪检组长1人,政治部主任1人;
根据其预算公开文件显示,全院“副厅级1人,处级23人,科级41人,科员及其它4人”;
从这边来看,这和地市法院一样,院长副厅级无疑;但从法官等级上来看,该海事法院的院长是二级高级法官没问题,但副院长中既有三级高级法官(对应正处级)、也有四级高级法官(对应副处级);
再结合履历可以发现,部分副职高配正处级,未高配的则是副处级;内设机构正职正科高配到副处级;这看起来很像是一个副厅级单位,但实际偏向认为还是正处级建制;
2、海口海事法院
在海口市政府“海口年鉴”中明确写到“海口海事法院为省直副厅级建制的专门法院”,此处就不再展开;
二、设在副省级城市的海事法院
1、厦门海事法院
可以确认院长为正厅级,一级高级法官,以前有过单设的党组书记也是明确为正厅级,和副省级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一般;
而副院长为二级高级法官,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则是三级高级法官,内设机构负责人既有三级高级法官也有四级高级法官;
然而在厦门市以往的一则任前公示,“拟提任副局级领导职务的人员”可以看到,厦门海事法院的一位庭长,拟任厦门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并推荐为厦门海事法院副院长人选,从这边可以看出,厦门海事法院的庭长是正处级,副院长为副省级城市的副局级;
这边再补充一下副省级城市的副局级,就是介于副厅级和正处级之间的一个特有级别,比如厦门市民政局,局长副厅级,副局长为副局级,中层正职为正处级;
也就是说,厦门海事法院的副院长在职务上是“厦门市的副局级”,而不是副厅级,因此可以判断出厦门海事法院是副厅级建制,如果说厦门海事法院是正厅级建制,那么副院长最低一定就是副厅级;
2、青岛海事法院
据官网介绍,机构设置方面该院现设: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研究室、立案庭、海事审判庭、海商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支队等正处级内设机构,六个派出法庭:烟台、威海、石岛、日照、东营和董家口派出法庭;
在青岛海事法院的公开信息显示,副院长对应法官等级为二级高级法官,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和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则明确为一级调研员,因此也基本可以肯定,青岛海事法院最多也是副厅级建制;
换句话说,如果青岛海事法院是正厅级的话,那么副职一定就是最少副厅级,副厅级领导职务对应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最低职级是二级巡视员而不是一级调研员;
3、大连海事法院
直接上图,该海事法院官网中,“大连海事法院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方案”明明白白写着“大连海事法院系副厅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