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我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我们大家都知道驾驶车辆必须拥有驾驶证才行,这不仅是国家规定,也是保障交通安全的需要,我们一些专家一直呼吁要重视交通安全,但是为什么在这个问题上却没有人发声呢?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非常清楚,即便你的驾驶非常娴熟,哪怕拥有几十年的驾驶经验,但是没有驾驶证就是不合法的,就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即便你有了驾驶证,一旦出现了交通事故,认定你是主要责任的时候,你的驾驶证也会被吊销。但是令人奇怪的是,在无人驾驶方面目前还没有这样的规定,我们也可以说,法律目前还不够健全,那么问题就来了。
一、既然法律不健全,为什么这些无人驾驶会被投放到市场上?
我们大家知道,现在很多专家动辄以安全的理由禁止这个,禁止那个,但是在无人驾驶方面,却很少有专家担心安全的问题。是真得不用担心么?还是其他原因?其实我们从现实中也可以看到,到目前为止,无人驾驶技术仍然不够娴熟,根本都不能跟人类驾驶相提并论。也就是说,按照驾驶技能考核的因素来说,这些无人驾驶最多只能起到一些辅助的作用,比如定速巡航,比如陡坡缓降,比如安全气囊等等。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其实说白了无人驾驶技术还未能通过驾驶考核中的路考,那为什么这些车辆会被投放到市场上呢?我们知道这方面的法律目前来说还不够健全,但是除了法律本身之外,到底有谁有这个权限来突破法律的底线做这种事情呢?我觉得这个问题需要深思,甚至需要对相关部门的人进行追责,在法律没有许可的情况下,违背法律投入市场肯定是有重大安全隐患的。
二、既然法律不健全,如果无人驾驶出了问题谁应该为此负责?
由于法律的不健全,我们也发现了第二个问题,那就是如果一旦无人驾驶出了交通事故,谁来为无人驾驶承担责任呢?是程序员、是企业负责人、还是企业本身?再或者说是决定让这些无人驾驶投放市场的政府相关人员?毕竟我们上面说过,无人驾驶目前的水平还不能完全代替人类,也就是说按照目前的法律来说,还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其实从近两天投放市场的反馈情况,我们已经非常清楚地认识到这个问题了。法律必须有一个民事或者刑事主体,如果连主体都不确定,这样匆忙投放市场是不是有些太过于随意了?这种行为,不仅是对社会交通秩序的不负责,对人民财产安全也同样是不负责的行为,所以说我们必须首先需要确定一个民事或者刑事的主体,完善相关手续之后,再允许他们投放市场并不迟。
三、既然法律不健全,如果无人驾驶出了问题应该如何处罚?
既然是针对新型的技术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那么我们就完全可以从旧的法律中来寻找依据。举一个例子,如果一个正常人行驶车辆出了问题,情节轻微的是罚款扣分;情节严重的是判刑并吊销驾驶证。既然没有新的法律规定,我们同样也可以把这些法律法规应用到无人驾驶方面,一旦出了问题之后,谁获利谁就是民事或者刑事主体。所以这里的企业法人应该算是驾驶人,所采用的智能驾驶技术应该算是准驾证,我相信这个技术也是经过多方研究评估的。因此,一旦出了交通事故的时候,民事或者刑事主体当然应该是企业的法人,而相应的智能驾驶技术也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对于法人来说,轻则罚款赔偿,重则承担刑事责任;对于智能驾驶技术来说,轻则停业整改,重新进行安全评估;重则就直接封杀这个技术,重新研发,重新评判,等到合格的时候再投放。
其实在现实社会中,以上这三点估计很难实现,毕竟里面有人为干涉的因素。我们能够清楚地看到,虽然这项技术目前还不成熟,仅能够成为人们驾驶的一种辅助手段,但是已经在资本的操作下投放了市场。在我看来,这其实就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置广大其他行车和车主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给社会交通秩序造成了极大的隐患。可以说,如果没有相关资本的影响,如果没有某些体制内人员的滥用职权,这样的现象是不太可能出现的,毕竟我国现在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像这样没有法律依据的事情能够堂而皇之的出现,也充分说明了资本的影响。
我们试想一上,就连市面上的改装车都不允许出现,更不用说自己制造的车辆了。从一定意义上讲,改装车不利于管理,自己制造的车辆因为有安全隐患,所以这些都被法律所禁止。但是如果一个人没有驾驶证,但是会开车,为什么还必须要办理驾驶证呢?为什么无人驾驶就不需要办理驾驶证呢?无人驾驶同样具备较大的安全隐患,且不利于交警管理,但是为什么就能够上路行驶呢?这不是典型的双标行为么?所以说,在很多网友看来,凡是符合资本利益的东西,都是合理合法的;凡是损害了资本利益的东西,必须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即便你本身没有罪,也能够给你强加一个罪名,比如说“莫须有”。就像醉驾根本没有产生任何后果也要判刑,就像无证驾驶,即便你技术再娴熟,没有驾驶证也会受到处罚,而一些专家的理由就是:或许会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我们大家都知道,科技的发展能够极大提高劳动效率,降低工作成本。如果能够成为人类的助手,帮助人们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水平,这当然是好事,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是如果在没有能够完全替代人类工作的前提之下,贸然的投放市场,既违反了当前的法律法规,也损害了整个社会公众的安全利益。而如果完全代替了人类的工作,以至于抢了人类的饭碗,让很多老百姓的生活变得更加艰难,这种技术不要也罢。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我更希望把这种无人智技术投入到一些减少人危险的工作环境之中,比如采矿,比如电力维修,比如司法判决,比如医疗系统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