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犯下重罪,判决后执行遇难题,俗话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湖南省邵阳市一名93岁老人周某某犯下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案件到收押环节状况频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与讨论。
犯罪事实确凿,因高龄生活难自理不收押?
三年前,91岁的周某某在家中对一名10岁左右同村留守女童实施犯罪。孩子父母外出务工,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原本无忧无虑的童年被这场灾难毁掉。经调查审理,因受害女童是农村留守幼女,周某某被依法从重处罚。收押时,邵阳县看守所以周某某生活不能自理为由拒绝收押,建议暂予监外执行。
走访得知,案发后周某某一直未被收押。起初他还能在村里活动,随着时间推移,身体每况愈下。2024年案件宣判时,他已无法自主行走,生活起居全靠他人照料。他独自住在儿子搭建的简易平房,行动艰难、交流困难,吃喝拉撒都在小屋里解决。法院判决后,看守所工作人员多次上门查看,都因他生活不能自理未将其带走。
高龄犯罪难惩罚,成社会争议焦点
周某某的案件并非个例。此前也有高龄老人犯罪,因身体状况等在刑罚执行上特殊处理的情况。这引发一个现实争议:高龄罪犯是不是很难真正受到惩罚?不少人认为,法律判了刑就该严格执行,不然法律威严何在,受害者权益如何保障?也有人考虑实际,高龄且生活不能自理的罪犯,在监狱确实面临诸多难题。
从法律规定看,《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意见,对暂予监外执行有明确条件和标准。“生活不能自理”是可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之一,对认定标准也有详细说明。但实际操作中,高龄罪犯的处理易引发公众质疑。大家担心,会不会因年龄和身体状况,让一些罪犯钻空子逃避惩罚。
平衡法理与现实,守护法律尊严
维护法律权威性,确保犯罪行为得到惩处,给受害者及其家属交代,让大众相信法律公平公正,但也不能忽视现实,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龄罪犯,按常规收押执行确实困难重重。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更严谨的评估和监督机制。判断罪犯是否生活不能自理,比如要有权威医学鉴定和专业评估。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要强化社区矫治和监管,防止其逍遥法外。要保障法律尊严,同时兼顾现实,让法律执行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真正实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