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利1300万!85后夫妻跨境售假潘多拉,瞒天过海终获刑

稳雯雯雯稳 2025-04-04 19:28:59

“潘多拉手链海外代购正品”的背后,竟藏着进价15元的山寨货?2025年4月3日,上海长宁区法院的一纸判决,揭开了这起涉案金额高达1300余万元的跨境售假案黑幕。一对85后夫妻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将成本仅两位数的假货包装成国际大牌,远销海外狂揽暴利,最终却因一个致命漏洞——消费者投诉率趋近于零——被平台算法锁定。这场持续6年的“财富游戏”,不仅撕开了网红经济背后的灰色产业链,更暴露了跨境电商业态中隐秘的监管盲区。

暴利诱惑下的“商业觉醒”赵某与毛某原本经营一家小众饰品网店,月均收入不足万元。2016年,两人发现某跨境电商平台上潘多拉饰品的流量与溢价空间惊人,正品售价300-600元,而国内批发网站同款仿品仅需15-30元。巨大的价差让夫妻俩嗅到“商机”——若将山寨货贴上“海外代购正品”标签,利润可翻10倍以上。

2016年10月起,两人陆续注册9家店铺,利用平台规则分散风险。赵某负责采购、发货,毛某担任客服,独创“只退款不退货”策略安抚消费者,将投诉率压至0.3%以下,成功规避平台监测。商品标题使用“Pandora同款”“北欧风情手链”等擦边词汇,详情页盗用正品图片,物流则通过中转仓伪造“海外直邮”记录。

至2022年案发,该团伙累计销售假货23万件,非法获利1300余万元。然而,异常的低投诉率反而引起平台风控系统警觉。经大数据筛查,9家店铺IP关联、物流轨迹高度重合,最终被锁定为售假窝点。警方查获4000余件假货时,仓库内仍堆满未发货的“潘多拉”包装盒,其上甚至印有伪造的欧洲质检标签。

主犯刑期不足四年?罪责认定中的“金额困局”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量刑依据为“销售金额”,而非“违法所得”。本案中,1300万元为销售额,但扣除成本后实际获利约500万元。主犯赵某被判三年七个月,正符合“数额巨大”(25万元以上)的刑期标准。

毛某因负责客服与单据处理,被认定为从犯,加之退赃悔罪,获缓刑机会。此类“夫妻档”案件中,司法常基于家庭因素对从犯适度轻判,以避免未成年人失管等社会问题。

该案涉及多国消费者,但赃款流向与电子证据取证复杂。检察官指出,部分海外买家因“低价正品”心理,即便发现假货也选择沉默,导致犯罪链条更难追踪。

潘多拉的魔盒,当一款假冒手链从中国仓库发往欧洲家庭时,它不仅是商品,更是一个关于欲望与风险的隐喻。此案暴露出网红经济狂飙下的阴影——若缺乏技术监管与道德自律,每个消费者都可能成为假货产业链的“最后一环”。正如办案检察官所言:“暴利之下,没有侥幸;法治时代,唯有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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