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到贴吧一个小故事,妻子发声:岳母和丈夫的奶奶同一天去世,丈夫要留在家里替亡父尽孝,全程参与奶奶的葬礼,因此他不准备参加岳母的葬礼,没想到夫妻俩因为这事闹得不可开交。
其实这个妻子是远嫁的,家中只有姐姐和她两个孩子。丈夫家则有三男三女,除了公公不在世,其他叔伯姑姑都还在。
妻子觉得父母没有儿子,家里人丁稀薄,而丈夫家人丁兴旺,丈夫也只是隔辈孙。所以她希望丈夫能到岳母家主持大局,添个人气。丈夫家人却说戴两头孝不好,不希望丈夫到岳母家去。
两人就是因为这件事互生隔阂,妻子也对丈夫凉透了心。
网友们对这件事持有不同的看法:
若从血缘亲疏来看,女婿和岳母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但是和奶奶却是血缘至亲的自家人,而且男方父亲已故,儿子有责任和义务替父尽孝,送奶奶最后一程;
而另一些人认为,陪伴男方后半生的是妻子,应该把妻子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况且男方也喊岳母一声妈,一辈人管一辈人,在女方家没有男丁可以主持大局的情况下,男方应该衡量好,去为妻子撑腰。
甚至有人在这件事上谈起了新出的《民法典》,上升到了“女婿没义务给岳母养老送终”的问题,“媳妇没义务赡养婆婆”的小媳妇们扛着百米大刀紧随其后,一番唇枪舌战,双方斗的你死我活互不相让。
《民法典》规定: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义务,儿媳没有赡养婆婆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子孙子女、外孙子女在特定情况下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儿媳不是公婆财产的法定继承人,女婿不是岳父母财产的法定继承人。
这段话揭开了多少伪善的婚姻,男人女人都有了各自的小心思。
但是,对法律条文的解读,千万不要犯的片面错误!
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法律没有规定,并不意味着儿媳、女婿就可以不赡养公婆、岳父母!
孝顺是双方面的,对双方的父母都孝顺,夫妻之间的感情一定很好!而且子女看到大人的做法也会效仿。都说愿意养一小,而不愿意养一老。何况还是无血缘关系的公公婆婆或岳父岳母,但是既然结为夫妻,公公婆婆、岳父岳母也是父母,既然媳妇能孝顺公婆,那么岳父岳母女婿也可以赡养,这个对于有素质的家庭来说很正常,没必要拿到桌面上来讨论。
美满的婚姻,不只是成全对方越变越好,还有成全对方的责任和义务,即使是你讨厌的人和事,也愿意为对方迁就。
而这世上所有的成全,都是建立在爱情之上,不管是赡养公婆,还是赡养岳父母,这是子女的义务,但好的婚姻,会把这当成夫妻共同的责任。在法律不完美的时候要凭良心道德做人底线或者民心所向的基础上来处理判断。
▲结语:
假如你的另一半推辞赡养自己亲生父母的责任,那你就需要审视一下你们之间的夫妻感情是否出现问题,而不是直接指责对方的不孝。
搞不懂大家为家庭的关系义务能吵吵多年。这玩意就是等价交换。。丈夫对媳妇娘家好,那么媳妇也应该对婆家好。如果你没付出,还指望收获?
我是男的,支持参加岳母葬礼,不解释,反对的人只能说明你太幼稚!
当 双方把赡养问题要用民法典来判定的时候,就可以把婚离,这样的婚姻没有存在的必要。
民法典的规定好,弄那些虚头巴脑的不接地气。
两边都老人去世,一边一个人尽孝就是,都要顾及两方感受,不能只考虑自己一方
结婚前以为可以找个男人挡风遮雨,结婚后发现风雨都是男人带来的。凡事靠人不如靠己。
🈶️叔伯也就有其他孙子孙女,为什么非要你出面?即使你不在你家也有别的男人主持大局吧,况且人家女方有难处,没有男人主持,又不是无理取闹,女人在最无助的时候才会需要自己的男人顶上去,我父亲刚去世,婆家离的远,我老公说回去接他们过来参加葬礼,我就说一句话不要走,我需要你,不来就不来了吧。葬礼上女人哭的死去活来,男人的肩膀就很重要,有他陪着我才觉得能撑下去。说实话你生前孝顺了奶奶也就尽孝了,走了即使不用你出头也问心无愧。你应该照顾你妻子的感受。如果是我也很难完全原谅这个男的。
如果是奶奶带大的,自然要送奶奶最后一程,考虑到妻子的感受,在同城的最好两边跑。不然还是选择岳母,夫妻关系不能打折,奶奶在天之灵也不会责怪
男方父亲不在了,如果没叔伯,就应该送终奶奶。如果有叔伯,应该去岳母家。
这个事,支持女方。
那公婆有没有照顾儿媳妇的义务呢?
这对夫妻可以离婚了。
现在才知道嫁娶和结婚是两回事,可笑大部分都不懂,现在女的都是只想要嫁娶的权力却不想承认嫁娶的义务,[鼓掌]
就事论事,本案例丈夫应该为岳母治丧。在叔伯姑都在的情况下,你作为众多孙子中的一员,有你一个不多,没有你一个不少;但是,作为岳家,由于没有男丁主事,你作为女婿,必须为妻子分忧。这种情况下要讲人之常情,不能把血缘作为你自私的理由。如果你执意参加奶奶的丧礼,不但让你妻子寒心,你的儿子可能也可能会认为你不顾大局。
在两种情况下男的必须给奶奶送终:1、长房长孙;2、父亲不在了,自身又没有其他兄弟。除此之外,夫妻可以商量着办。
妻子没有兄弟的,就一个姐姐,就算是农村也是要过去主持(搭把手)岳母葬礼的,义不容辞。奶奶这边,那么多叔伯兄弟说一下应该谅解的,实在不行,两边跑以岳母边为主!女婿半个儿,还是取沒有兄弟的妻子,这个义务跑不掉。
真实版的妻子和母亲同时掉河里,难度升级到不在‘同一区域的河里。
看的让人心凉
我支持去丈母娘家主持大局。奶奶尽孝是父辈的是,丈母娘尽孝在与妻子婚姻存续期间是你的义务和责任,没办法推脱。
岳父岳母给三天丧假,爷爷奶奶却没有就证明谁重要了!特么的别拿岳父岳母的丧假给奶奶守孝去啊![得瑟]
性别互换下,婆婆和儿媳妇奶奶丧事撞一起了,男网友们帮忙判断下这个儿媳妇应该出席哪场丧事? 别双标啊
如果像文中表达,男的家中弟兄多,可以和弟兄商量,去主持岳母葬礼。兄弟姐也会理解的
法律不外乎人情。家庭是讲爱的地方[得瑟] 如果夫妻都没有感情了,那还是别凑合啦。
《民法典》规定: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义务,儿媳没有赡养婆婆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子孙子女、外孙子女在特定情况下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儿媳不是公婆财产的法定继承人,女婿不是岳父母财产的法定继承人。:::::纯粹是扯蛋,孝敬双方父母才是应该的!如此规定,纯粹是制造家庭矛盾
我父亲那一辈从不争这、争那,只知道争抢孝顺,爷爷奶奶都是把用不了的东西给弱点的儿女,其他兄弟姐妹不光没有怨言,而且富点的都是偷偷塞给爷爷奶奶点,由他们手再转给困难的兄弟姐妹们。这是真实的事,所以在我的观念里永远感到争东西、不孝顺是多么不可思议的笑话。
结婚前以为可以找个男人挡风遮雨,结婚后发现风雨都是男人带来的。
这有什么可争论的?岳母和奶奶非订在一天出殡呀,可轮流赶场,谁也挑不出什么理来,两边都兼顾一点,白事再挑理说明格局太低[得瑟]
民法典就是颠覆传统!应该废除!
如果公婆没有帮儿子买房买车,也没有帮忙带孙子,结婚的钱还是自己岀的,老公的兄弟结婚我还岀的五万块钱,这样的公公婆婆还有必要管吗?
我是男的,我媳妇能给我父母多少尊重,我就会给她父母多少尊重。
同一天去世,不一定同一天出殡吧。两头都照顾到是道理。
女人不要远嫁,每个地方的习俗不一样,会闹出很多矛盾
把各个家庭关系弄得紧张兮兮,你们就不会精力充沛搞什么团结就是力量[得瑟]
人家夫妻两都和好了
这种事情,不必烦恼,男的去不去自己定,作为女人要有尊重别人姿态,同时也要心里有数,将来该怎么对待这个男人的亲人,人心都是相互的,当然女人如果经济不独立依赖别人就不好说什么了
不赡养对方父母,除非对方父母为人很过分,不然对象跟你结婚干啥!
如果男方也是父母,那各管各的就好。如果象现在这样隔一辈还是应该去岳母。
岳父死了 ,女婿不必披麻戴孝。这是法律规定。
这种事情本应是情理之中的事,如果两个人还是自顾自己的家人,走到一起也是不长久的[炸鸡]
这个法律条文让人远离道德和人性,夫妻共同赡养老人,更能夫妻同心,家庭紧密。
如果女方姐夫也不在了,也没叔伯男的必须去,否则看情况
从仁义道德来说这男人真不咋地,男方是孙子辈属于隔代但也是近亲可以跟家人商量一下不去也行,而女方就不一样了属于子字辈没有男丁只有两姐妹去女方跟重要,所以说男的不咋地
别的不说,就按时下彩礼的价格,媳妇儿说是买来的都不为过,出嫁的女儿回娘家,就是走亲戚,婆家才是自己家
这世界是相互的,每个人都有老的时候,那时候你既是岳父母,也是公婆,这时候女婿劝女儿不养,媳妇劝儿子不养[呲牙笑],自己年轻时造的孽这时是不是觉得很熟悉?[笑着哭]
民法典告诉你我,夫妻各是各。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
法律是没有无情的,人是情感动物
我有钱,年老无忧。我无钱,年老无依。养儿不防老。一辈子的依靠是存在银行里的毛爷爷。
有句话叫对谁不利谁骂街!各位自己去领会吧!
要完彩礼又要赡养,说好的平等呢。:
本来婆媳关系就很难相处,女婿对岳父母就比较淡漠,这样一来就更各怀心事了,公婆 岳父母也不用再给小辈出力了,反正以后你也不养我,我为啥帮你,这样真的有利于家庭团结吗?
法律引导社会道德风向。
既然如此巧合了!那夫妻二人各回各家办理丧事。多大点事儿非要上钢上线的,孙媳妇去哭老公的祖母也是哭不出来,女婿哭老丈母娘也是老驴放屁假装的。没有骨血关系能哭出个屁呀!实实在在的多省事。我父母在老家有病直到去世,都是我花几个月时间一直陪送到老了那一天,老婆想去我都不让她去,去了解决不了什么问题还把她折腾够呛何必呢!?岳父去世时着急忙慌地也没赶上,但什先就把钱打给老婆了。岳母去世时老婆说你离得太远了就不要回来了。
现在要从法理上割裂家庭,一点底线都不要呀
女人对夫家公婆不睦的多了去,男人有几个够胆对丈母娘家耍横的?
岳母和奶奶同天去世同天办事出殡?这个主人公可以去买彩票了
各回各家尽孝即可,男的女的都不能强求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问心无愧就自己衡量去吧!未经他人事不说他人过。
这个故事是想告诉我们有血缘关系的才是最可靠的吗?
女婿在岳父母的葬礼上是没有发言权的
最后你就是在放屁,我跟我老公关系很好,但是他父母我宁愿坐牢,也不愿意赡养!因为他父母从来没有把我当自家人对待,反而,我父母把我老公当儿子一样对待,这就是差别!他父母他自己管,我父母他也必须管!
结婚就是等价交换,两个人时间久了也许会有感情,但是也不能够完全依靠,说来说去还是靠自己最好,银行卡里有钱才是王道
婚姻法很多条例都是反人类的,这样下去还有谁去结婚呢?既然你是你的,我是我的,还有必要在一起吗?
往往道德绑架的更多,总提的是女方赡养公婆,却从来没有女婿赡养岳父母,双标。。。
所以支持彩礼多叫,居然不想当一家人为什么彩礼不死命的叫,
不可能同时举行葬礼的,两个都参加,年轻人不要信那些虚头巴脑的风俗!
建议女的, 努力工作 婚前自购房 。婚前协议 AA 制一个孩子归自己 两个孩子平分,女方产假上班后,男方全职带孩子到1岁,然后共同出资请保姆。要不2岁妈妈全职带,3岁爸爸全职带。直到幼儿园。[得瑟]
想起老公的父母就恶心,死了能不去吧
结婚就是买一送二!
确实应该去老婆家主持局面!
结婚何用????
有什么好吵好生气的,你婆婆去的时候你不参加就完了呗!
男方在家是长孙。比叔叔都重要。
这就是即传统又现代的婚姻,
在我这没什么好吵,女方根本就不能去娘家要到事后才可以去
结什么婚,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不好吗?我年薪20万只想着给父母攒养老钱,不恋爱不结婚不生娃我觉得日子轻松又自在。
我们这边正常情况下是不会让女婿端灵牌,抱骨灰盒的,没有儿子的一般都是亲房也就是叔叔伯伯家的儿子来端!主持大局也是一样!
别扯淡,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得瑟][得瑟]
双方父母都该尽孝心!世上有太多无知和无耻的人!都它妈脑壳坏掉子?希望那些不对双方父母尽孝心的人子子孙孙都当光棍,女的乱棍打残……
岳父岳母给三天丧假,爷爷奶奶却没有就证明谁重要了!特么的别拿岳父岳母的丧假给奶奶守孝去啊!
看样子还是要多生男的
其实法理不外呼人情,要是直接讲法律又不彻底,讲道德层面,有些人又不讲道德,所以民法典直接拨开法律上的道德,这样一来道德和法律你总的认一样不是
为这个问题争执的男人真失败。成功的男人有能力让老婆不去岳母葬礼,夫妻一同去奶奶葬礼。失败的男人会各去各家,回头吵架。聪明的男人,各去各家,不会吵架。没骨气的男人放弃奶奶葬礼,一同参加岳母葬礼,老婆倍儿有面子,心里默默鄙视你。
女婿去了有什么用,说话谁听。谁有愿意听,无非就是给老婆争个面子。当然了,如果独女必须去。如果不是,还是让他在他奶奶葬礼吧。不管如何,两边肯定都要有人,怎么分配,看两个人安排,不可能只去一边。谁说的只去一边,就是另一个不对。
对于媳妇,公婆没有养小,媳妇为什么要给公婆养老???
所以还结婚干啥
男方家有很多人送葬,丈夫去女方家给岳母送葬没啥不妥呀,从大局出发,照顾妻子的情绪是稳定小家庭婚姻很必要的办法。
岳父母只会对自己的儿子亲,对女儿貌似亲,实质上没有对儿子那么亲,对女儿亲其实是一种交易,为以后儿子不孝顺就指望女儿而留的后手
结婚时不掏钱,咋叫养老?不是每个可怜人都有理呀!
我老婆是我拿钱买来的!和丈母娘没关系了![鼓掌]
老婆才是和你共度一生的人,在她母亲离世她最痛苦的时候,丈夫不能缺失!否则被叨叨一辈子吧。
支持女方,在妻子最无助的时候,丈夫应该撑起一片天。
必须去岳母家,奶奶的儿子与女儿都不在了,也有其它孙辈,这是一个男人的担当
女婿可以娶岳母,有儿子娶母亲的吗?
女方家没兄弟,就只有女儿,女婿不养岳父岳母,那谁养,这次民典法出得不好,有了这个民典法只怕以后的人越来越没人情味了
这是真的话,只能说你中奖了。要想好好办,男方这边可以先办,因为没有选择!女方那边可以推迟几天办!男方有叔伯兄弟在,没有选择权,女方就挂单,用冰棺,可以多存几天嘛!干嘛要非同一天呢??如果女方还有兄弟在话,是我话,就顾不了两头的!祖宗重要!
妻子发声:岳母和丈夫的奶奶同一天去世,丈夫要留在家里替亡父尽孝,全程参与奶奶的葬礼,因此他不准备参加岳母的葬礼,没想到夫妻俩因为这事闹得不可开交。 这种情况是非常少的,极其个别的特殊情况,现实生活中几乎很难岀现如此情况。
这要看夫妻双方在对方心中的地位了
是没有义务,但是婚姻法规定,婚内财产收入属于共同财产,也就是说,男方拿钱或者女方拿钱给自己父母,都属于共同赡养了
上门女婿肯定得去岳母那边!娶媳妇的肯定是在奶奶这边帮忙!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肯定要在夫家尽孝!
上门女婿与妻子离婚后还有赡养岳母的义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