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开发商没钱了可以烂尾,老百姓拿不到房却不能断供?

世事国情脑洞馆长 2023-11-03 0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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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烂尾和按时还贷虽然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可其本质都是一样的。那便是房产商、买房人与银行三方主体之间的活动全部都是围绕着房产这个商品而展开的。

买房人从房产商手中拿钱购买房产,银行给予买房人贷款来助力购买房产,房产商拿到预付款后尽心竭力地开发维护房产。这即是买房背后的表层逻辑,但现在却有着这样一个问题。

那就是:当开发商没有尽心竭力开发和维护好房产时,买房人在得不到完整商品的前提下仍旧需要向贷款银行还债。通俗点说就是房子烂尾了,但银行贷款不能也不会烂尾。

那么为什么广大购房人在拿不到房子的情形下却不能向银行发起减少或者是停止还债的主张呢?这其中其实掺杂了深层次方面的原因。最为主要的一点是房产价值的特殊性。

很显然,房产的购置与买卖和日常中的小宗商品买卖是不能完全等同的。这是因为房产中的价值含量中有着虚拟的估价存在。房子这个商品本身是有着一个较为稳定的估价的。

但房子总体的价值却会因为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差异而存在大小不同的波动。这也是炒房客无法消失殆尽的真正原因。下面便来进行详细的分析:

开发商没钱烂尾

由于当前我国实施的房产制度是预售制,所以开发商便可以以尚未建成的楼盘来向各大购房人提前收款。这种提前发售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得房产的虚拟价值不断升高。

另一方面,房产价值的不断升高会给开发商带来更多的丰厚利润。这是预售制度的好处所在。可坏处便是,房产仍然还没建成。开发商此时可以选择断绝后路的跑路方式。

这样一来就会造成房产烂尾的现象存在。换句话说,在房产这个商品上,开发商有着自我利润的再评估。一旦房产预售情况没有达到理想中的那样,开发商便不会干劲满满。

反之则会大干特干。那么开发商的利润是怎样计算的呢?用我们都熟悉的收入减去支出的方式代入其中:开发商的支出项目在于买地、规划和各种基础设施建设。

开发商的收入在于房产的预售和总估价的回款数额。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前期投入的支出要大于后期回报的话,那么开发商便会走到亏本建房的尴尬境地之中。

老百姓的买房贷款制度

作为一个购房人,在此时手上没有太多资金,而买房又是必备刚需的情形下,将有很大可能选择去银行贷款以按揭或月供的形式来还债。这无可厚非,毕竟房子有着极高附加值。

但问题在于,房产此时存在还未建成的情形。对于已经建成的房产来说,用提前消费的贷款方式买下大宗产品房产是你情我愿。对于双方而言,银行和买房者都拿到了自己想要的。

可在房产还未建成即预售阶段时,购房人去银行贷款来保证房子的入手就有很大问题了。这是因为这个商品当前还只是个半成品,并且一点保证也没有。一旦开发商跑路,

就相当于购房人自身受到了诈骗。不仅房子拿不到,而且还会因为银行贷款而欠下高额债务。从这个角度出发,问题显然是出在预售制度上。预售制度的存在使得开发商有恃无恐。

从追逐资本利润的角度下尽可能地将自身利益最大化。现实中的情形经常是开发商两头吃,用尚未建成的房产给银行作抵押骗取抵押贷款,同时又骗走老百姓的购房钱。

银行与买房人之间的购房合同

由于合同具有相对性,买房人虽然是将贷款用来购买房产,可这个用途是银行无需监管和知晓的。对于银行来说,是否放贷只要看买房人有没有足够的能力偿还。

在房产这个高额附加值大宗商品面前,银行显然觉得份量十足。所以银行会毫不犹豫地将贷款下放给买房人。换言之,只要买房人有足够的财产证明能力即可。

其他事项则不在银行的考虑范围之内。可尴尬的是,银行的合同成就了,但买房人却存在无法拿到房子的情形。这种情况明显是买房人遭受到了开发商的欺诈。这与银行本身毫无关联。

所以银行才会理直气壮地要求买房人继续还款。房子的烂尾本质上还是开放商和买房人之间有着矛盾和冲突。如果将预售制度取消,并给买房人足够的反向担保。

那么这种烂尾现象将会大大减少。当然了对开发商的资格审核与监管制度也要运行起来。毕竟房子的价格是非常高的,一旦出现了意外情况,谁都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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