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4月,日本的外务大臣松冈洋右,同外交人民委员莫洛托夫会谈。4月12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13日,日苏双方正式签订了《苏日中立条约》。
《苏日中立条约》有效期五年,有4条内容(非原文,通俗语言再述,可能未能表达原意):
苏联和日本双方互相尊重对方的领土完整并不可侵犯性,保证双方的友好和平。苏日双方,如果任何一方与第三者成为战争对象,这冲突或战争的全过程中,另一方保持中立。有关北库页岛权利转让的附属议定书,双方同意暂不签订。同日,苏日双方还发表了声明:苏联保证尊重满洲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日本保证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
苏日签订的这个条约,严重干涉了别国的内政。也是出卖别国的主权。
在当时的国际局势下,苏日两国为了各自的战略利益,选择了在别国饱受战争蹂躏的身上达成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