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利利人,人我兼利” 出自《无量寿经》,其意思是通过自身的修行、言语和行为等,不仅能够使自己获得利益,也能够让他人受益,实现自己与他人共同获利。
在 “自利利人,人我兼利”中,“利” 字是多种含义的融合。利益、好处,这是最基本的含义,指的是对人有益的事物或能带来益处的结果,包括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的利益 ,如财富、健康、快乐、智慧等。
作动词时,是使什么受益的意思,表示一种行为或作用,即通过某种方式或行为让自己或他人得到好处、获得利益,体现了一种积极的影响和作用。
还可引申为顺利、吉祥等含义,意味着通过自利利人、人我兼利的行为和心态,能够使自己和他人的生活更加顺遂、和谐,减少障碍和困难。
在佛教修行中,“自利” 可以理解为通过修行,断除自身的烦恼、贪嗔痴等恶念和恶行,增长智慧、慈悲和定力等善的品质,使自己的身心得到净化和解脱,达到更高的精神境界。
而 “利人” 则是在自己修行有所成就的基础上,以慈悲心去帮助他人,引导他人走向解脱之路,让他人也能获得佛法的利益和智慧的开启。
佛教强调因果报应,认为种善因得善果,种恶因得恶果。“自利利人,人我兼利” 的行为就是在种善因,当我们为自己和他人创造利益时,不仅当下能够收获他人的感恩和自身的喜悦,从长远来看,也会为自己积累深厚的福报,得到更多的善果和利益。
菩萨道的核心是慈悲喜舍,以救度众生为己任。“自利利人,人我兼利” 正是菩萨道精神的具体体现,菩萨们在修行过程中,不断提升自己的同时,积极地去帮助一切众生,与众生同甘共苦,共同走向解脱和觉悟,这种自利与利他的统一,是大乘佛教所倡导的最高境界。
“自利利人,人我兼利”与自私自利有着本质的区别。自利利人,人我兼利的动机是建立在一种积极的、共生共荣的理念之上。出发点是希望在自己获得利益的同时,也能够让他人受益。
例如,行善举时,其动机是想要帮助那些身处困境的人,同时自己也能从这种善举中获得内心的满足感、社会的认可,或者是一种精神境界的提升。这种行为考虑的是多方利益的平衡和共同发展。
而自私自利的动机则完全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不考虑他人的利益。
自利利人,人我兼利在行为表现上通常是合作性的。例如在团队合作中,秉持这种理念的人会积极发挥自己的优势,同时也会关注团队成员的需求。他们会分享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帮助团队成员成长,因为他们知道团队整体的成功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利益。而且这种行为是可持续的,因为它注重的是建立长期的互利关系。
自私自利的行为表现往往是排他性的。自私自利的人会把资源和机会都据为己有,不愿意与他人分享。在资源分配的场合,他们会试图抢夺更多的份额,而不顾及公平原则。
自利利人,人我兼利的结果是实现多方共赢。在社会层面,这种理念能够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自私自利的最终结果往往是损人不利己。从长远来看,在一个群体中如果有自私自利的人占了上风,会破坏整个群体的和谐。
在与他人交往中,若能秉持 “自利利人,人我兼利” 的原则,就会懂得关心他人的需求和利益,不只是单纯地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在职场中,对于个人而言,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使自己在职场上更具竞争力,这是一种自利的表现。但同时,也能够将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分享给同事,帮助团队共同进步,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从而也使自己获得更多的晋升机会和职业发展空间,这便是利人又利己。
如果社会中的每个人都能做到 “自利利人,人我兼利”,那么整个社会将充满关爱与互助。
人们在追求自身幸福的同时,也会积极关心他人的福祉,主动帮助弱势群体,促进社会的公平与和谐,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