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史分析:劳动供给与工资规律之间的规律——有一种市场规模大,足以吸收相当大的一部分劳动力。这种市场固然吸收不了为数无限的劳动力,但它毕竟还是一个重要的劳动力市场,因此,它是工资理论中必须考虑的一个因素。人们实际上是徒手劳动的,他们的收入是他们在其他地方而不是在这一农业边际土地上所创造的。
真正的耕作边际,精确地说,应该是利用边际——不完全是或者不是农业边际,而是遍布于整个经济体系的边际的。除土地以外,还有生产工具,这些生产工具都没有为其所有者生产租金;而且如果需要工人的话,一下便可得到。
不过,工人本身未必能得到这一部分劳动力,而作为企业家的人们的利益却能确保将他们投入使用;这些人与企业家以及其他工人的工资什么时候有了保障,就在什么时候开始工作。棉纺织业、炼铁业、开店和客货运输以及其他各行各业,都有一个利用极限的问题。
劳动的一部分边际土地是由荒地构成的,这些荒地固然可以用于种植业,但它的收入在全部田地中所占的比例微不足道。还要大的一部分收益,则由他种免租工具提供;再大一些的一部分收益,是以使全部偿租工具存量都投入使用的方式创造出来的,使用过程中是租金免付的。利润颇丰的现代工厂,员工是以千人计的,他们的劳动产品的一部分,以及工厂自身所创造的产品的一部分,有的就被用作该厂的租金被支出了。
假如有二十多人可在该厂找到职位,那这一批人一进厂,就会使该厂日产量大增。另外,增产部分或许就全部作为工资发出了,对此,厂主是不会提出要求权的。如果确实如此,这些边际工人就会得到他们的产品。实际上,雇主也真的不会对其收益提出要求权,而就因为蒙所有者宽容,就当他们这是在耕种荒地,或是在经营一家已废弃了的工厂,而有的所有人都是会容他们在那儿谋生的。
由此可见,这里就有劳动供给中的一个边际部分,而且,看来似是能为全部劳动决定市场工薪额的。劳动力这一边际部分,与可以具体归因于这一部分的产品之间,这里显示出了某种直接联系。这一边际劳动的产品,就像一个最终增量决定商品价值的一般标准那样也决定工资标准吗?
如果是的话,那么工资规律也就依然有效了:
(1)按照某种商业规则,具有某种程度能力的人都必须获得能力相同的边际工人所能获得的报酬。这一原则决定了市场工薪额。
(2)边际工人获得他们所生产的产品。此规则决定工资,但作用微不足道,只是通过决定工资起到这种作用罢了。
实际上,我们是用这一个公式接近于我们正在探索的这一规律,然而,我们还是没有完全接近这一规律。一旦加以精确说明,那项真正的原则听起来会是很像前述原则的,不过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在竞争会充分发挥作用并使工资达到某种自然标准的那种静态条件下,劳动的工资就会等于可单独归因于劳动的那种产品了。
我们已经发现了这样一种有限的领域,在那里,但凡生产出来得归因于劳动;但我们还得找到比这一个领域还要大而且富于弹性的一个领域。在这一领域,很多人都能前往谋生,而且进入后,他们实际上都会是既免租又免息的。除不纳税外,他们还必须能独力工作,以创造出某种可以辨别且全部归他们所有的产品。
当然,少数人或许就得耕种一无用处的土地,因此,地主和资本家也就不会对他们提出什么要求了。为数多一些的人,很可能就得利用这样一类工具,即质次到根本无从对其所有人缴纳租金的那种工具。再多一些的人可能就会作为补充的工人在下述的农场中找到工作,在这种农场,有质优的工具,而且由于有边际工人,他们不付费就能使用这些工具了。
当然,我们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认为,有的人由于希望他所在行业的那种产品不必给使用者报酬,他就得转身离开他们。独自耕种一片荒地的人,可能还有一个人与他紧邻工作,那个人也在一片类似的土地上为其所有人工作,所得工资就相当于他种植产品或饲养牲畜所实现的那个价值。这个人,就像是那种擅自占用土地的人那样,也是没有受过雇主勒索的。
一种垄断对某些生产要素供应的排他性控制。根据我们的实际定义,生产要素是可以互换的要素单位的集合。谋求这种垄断的唯一动机,是拥有限制某种消费品供应的能力。假设某种消费品的生产依赖于某种要素。如果生产者有能力将该要素从生产中抽出,或者限制它的生产,使该要素等同于其他用途,这样就控制了该生产要素,也就是控制了该商品的供应。
不管是垄断者自己生产,或者将要素出租给别人,只要他已经限制了或者正在限制要素的供应,他就能够获得最终商品净收入的全部增加值。这部分净收入是由于商品的有限供给而获得的租金。很显然,对要素使用的限制,无论建立在何种基础之上,获得的效果都等同于该要素自身拥有的独特性质。对要素供应量的限制导致要素生产力的提高,从因果关系上看,限制的效果等同于其中部分要素突然消失,或者突然丧失生产能力。将垄断的因果关系与社会政策的因果关系分开,对于这一点,我们没有必要再做强调。
正如亚当·斯密所说,一个人,尽管是为了雇主工作,但他是“既无地主也无雇主与他分享的”。假如按价值计,他向雇主提供的等于雇主为他付出的话,那他的产品就会是完整无缺的,这一产品是完完全全作为工资归他所有了。大多数边际工人所处的也就是类似于此的状况。他们固然不是孤苦伶仃地在那里工作,然而,他们的产品还是有别于另外所有的产品的。
有的工厂,有的熔炉,它们都是如此老式如此磨损,或是配置如此不合理,以至于所有者从中一无所获;可是尽管如此,只要负责人薪金能照拿不误,那普通工人自然工资一文不少,这些工厂和机器设备也就还会照旧运转下去。有的机器陈旧过时,对于其所有者来说早已不再有用,可还是运转不止,继续在给此类设备的操作人员提供赖以创造的全部产品。有的铁路,有的轮船航线,也就是在那里支出营运费用而已。
有的商品存货,也就尽是些边角剩料和过时滞销的产品,就连用作售货员处理这些东西的处置费也不敷所需了。免租工具随处可见,而且种类无定数,涉及范围又不明确,劳动时果真要用这些工具的话,那就得在企业的全数品种的工具中,左挑右挑折腾个够。总工资率一有提高,这些工具有很多就得被扔掉。什么时候工资率降低了,这些工具又会被利用起来。任由移民缓解一个国家的人口压力,而又使另一个国家承受这个压力,那么,在前一个国家,各种免租工具都会抛弃,而在后一国家,原先闲置的工具就都会复又纷纷投入使用了。
下列事实清楚说明免租工具为数不少,这就是因为使用而慢慢磨损的每一种工具、机器、建筑物、车辆或其他劳动辅助器械,在磨损过程中势必都达到某个阶段,在这个阶段,这种工具不再为其所有者产生纯收益了。只要企业家不是弃置这一工具,而是始终用着,而且还总有所得,那么,他就会始终保有它。如果因为有这种工具他有所失了,那他就会弃而不用。这种磨损了的工具,如果他拥为己有,是既无得又无失的。也就是说,如果借助于该工具所得的全部产品,都必须以使用它的劳动付出代价的话,则此时,这一工具也就处于其经济使用期的终结阶段或是免租金阶段了。
使用中损耗的一切,都经历这样一个先于废弃时刻的老化服务期,处于这种情况下的任何一个时刻的一切,都足以构成很大一套免租金工具,劳动就借助于这一套工具而得以进行的。要是其余一切都保持不变,那么,人口增长的效应就会是延长一切诸如此类处于磨损状况中的资本货物的使用期的。为使现成的资本货物存量可供更多人使用,那就有必要使磨损了的工具、摇摇晃晃的发动机、不适于航海的船舶等等的运转时间,比处于以前那样使用的状况下的运转时间长一些。不过,一旦处于报废时刻,则使用诸如此类工具的劳动也就只有形成工资而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