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案例回顾】
宋智在陕西的一家澡堂子上班,前段时间他手头紧,欠了朋友刘美美5000块钱,他一直没钱还。
宋智就一直躲着美美,想着等发工资了再还,但美美很是执着,天天打电话催,宋知心烦意乱,一气之下就把她的手机号拉黑了。
这天,美美突然杀到宋智工作的地方,气呼呼的:“今天不管怎么样,你必须还我钱。”
宋智很是光棍:“反正我现在就是没钱,你再催我也生不出钱还你。下个月10号,我发工资立刻给你。”
但是追了这么多天债的美美不买账:“不行,我现在就要,一共5000块钱,你都拖了多长时间了。”
眼看到点上班了,宋智也不想跟美美扯,他抬脚就往男男澡堂走去,他料定美美再怎么虎,也不能追到男澡堂去吧。
结果美美还真的就跟在宋智后面,都快进到男澡堂了,这下宋智急了:“男澡堂你也敢进?”
美美:“我凭什么不敢,赶紧把钱给我。”说着就直愣愣往里冲。
宋智赶紧去推美美,美美菲也不示弱,用手使劲抓住了宋智的胳膊。
宋智一急,使了老大劲,终于把美美的手掰开,然后用力一推,美美就倒下了。
宋智想着这还不跑,赶紧跑进澡堂干活去了,才刚进去没多久,他就听外面闹哄哄的,原来是美美直接倒下后就起不来了。
宋智慌了,赶紧拨打急救电话,同事们也帮忙报了警,警察来了,把宋智带回去一通询问。
美美住院后,经诊断左手中指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之后,警察以宋智涉嫌故意伤害罪把他带走了,美美还对宋知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10万元。
【02 案例分析】
先说说刑事部分。
宋智觉得自己挺冤的,他说是美美滋事在先,当时男澡堂里有人洗澡,他推美美是为了保护里面男顾客的权益,这属于正当防卫。
《刑法》规定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的,得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那啥叫正当防卫呢?就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虽说美美和宋智有推搡,但美美没对宋智的人身造成威胁,也没对公共利益和他人人身权利造成侵害,所宋智这不属于正当防卫。
宋智明知道用力推美美会让她受伤,还是做了,有主观故意的,而且美美确实也受伤了,轻伤二级,宋智构成故意伤害罪。
不过鉴于宋智认罪态度良好,法院就从轻处罚,最后判他有期徒刑11个月。
再说民事赔偿部分。
既然宋智不属于正当防卫,那他就得对美美的进行赔偿。
法院最后判宋智赔美美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8600元。
【03 案例看法】
宋智要是早还钱就没后续这么事了,现在要被关11个月还要再多掏8600块钱,不知道他后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