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区政府官网发布3则鹿泉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涉及大河镇大河村、上庄镇上庄村,共征地32.9099公顷(493.6485 亩),用作住宅、公用设施用地建设。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石家庄市鹿泉区大河镇大河村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鹿泉经济开发区西北物流园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东至大河村道,南至大河村道,西至大河村地,北至大河村地)的土地,面积约5.4536公顷。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关于鹿泉经济开发区西北物流园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鹿开投资审字[2023]12号)文件,用于公用设施用地项目建设。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上庄镇上庄村
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的地块,范围四至:东至上庄村地、河北宏扬房地产有限公司;南至上村地、上庄小学;西至鹿泉区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至裕华路,面积约1.7995公顷。
征收目的: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住宅建设。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上庄镇上庄村
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的地块,范围:四至东至上庄村地;南至上庄村地;西至双陵路、储备地、惠一玄;北至裕华路,面积约25.6568公顷。
征收目的: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住宅建设。
来源:鹿泉区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