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人名称: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因未落实省、市政府及供热主管部门多次关于供热设施检修维护的工作要求,存在拒不履行检查、维修、保养和更新改造义务,导致阀门故障停热抢修。2023年12月10日1时,你单位负责的供热区域,建华大街槐安路DN800支线阀门损坏导致建华大街以东槐安路支线共计27个小区,270万平方米,约两万居民供热质量下降的严重后果,严重影响了供热稳定。
事由:未履行供热设备设施检查、维修、保养和更新改造义务。
处罚结果:罚款95000元
决定(通知)日期:2024年03月11日
来源: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