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媒消息,停职中的新竹市长高虹安与笔名“翁达瑞”的旅美教授陈时奋,因博士论文有无抄袭,引起的自诉诬告案。高虹安一审遭判10月,双方都提上诉,台湾地区“高等法院”今(9)日上午首度开庭,直到中午结束。高虹安强调她没诬告犯意,是针对陈时奋夸大不实的言论提告。陈时奋则称,高虹安庭上称他是民进党人马,要高不要贴标签,是否诬告或抄袭,与前林智坚(前竹市长)抄袭无关连,他只在乎高是否抄袭。
今天是准备程序,二审法官询问自诉人上诉范围及要旨。陈时奋辩护律师表示,仅针对一审量刑上诉,因其他诬告案均量处2年或3年,但高虹安是知名政治人物,仅量处低刑度偏中的区间,无法反应罪责程度。
高虹安主张,自诉人上诉无理由,请求驳回。对于她上诉部分,高也说,她没有诬告犯意跟犯行,更无虚构,原审不符合逻辑跟经验法则,对她不公平,很冤枉。
高虹安表示,她在前案诽谤的提告范围,完全被错误认定,她提告的是针对自诉人陈时奋夸大不实渲染的部分提告;她博士论文是自己研究所得,并非抄袭,希望法官明察秋毫,给予无罪判决。
高虹安辩护律师团指出,原审自行认定自诉的犯罪事实是重大错误;当时高虹安提告范围,有无虚构使他人受刑事处分应为争点,且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诬告,才是重点。
律师团说,陈时奋一审时称是论文引注不是抄袭,法官整理为抄袭,曾被陈时奋要求要尊重告诉人用引注。
此案件原本只订1个半小时就要结束,换下一庭,结果整场开庭超过2个半小时才结束,法官最后定4月9日再开庭。高虹安庭后未受访。
陈时奋受访时表示,他揭发高抄袭,高告他,他胜诉,他再告高诬告,焦点是抄袭;既然高否认抄袭,为何不告他抄袭,反而告他夸大抄袭?讲了一个多小时,都没有提到抄袭这件事,全部在模糊焦点。
陈时奋表示,他的态度是如果自己是对的,把道理讲清楚,他就赢了,没必要再法庭上贴他绿色标签,这没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