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展开,青岛作为重要落实城市,已然取得一定的成果,打掉一批批涉黑涉恶团伙和保护伞。
近日,青岛又有两伙涉恶势力被抓。
市北区一恶势力团伙被宣判
9月25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4名被告人二年六个月到四年不等刑期。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7年6月5日,被告人石某某以对方到其所在的海域捞海产品为由纠集孙某某、迟某某等多人持铁锹、木棍等物,至青岛市市北区某养殖场院内,对院内养殖户耿某某进行威胁、殴打。经法医鉴定,致耿某某左膝部皮肤软组织损伤,构成轻微伤。
2017年11月8日,被告人石某某以双方在海上为捞海产品发生争执为由纠集孙某某、迟某某等多人至青岛市市北区某养殖场院内。在未找到报复对象的情况下,孙某某等人将院内录像机、摄像头等物品任意砸毁。
2017年11月27日,被告人石某某以对方阻拦己方渔民捞海产品为由纠集孙某某、迟某某、王某某等多人,在青岛市某养殖场院内与对方发生争执。经法医鉴定,造成两人轻微伤,一人轻伤二级及轻微伤。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石某某与被告人孙某某、迟某某、王某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某区域内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为恶势力犯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石某某数次纠集被告人孙某某、迟某某、王某某等多人,为争夺经营海域借故生非,持械随意殴打他人,致多人受伤,情节恶劣,又任意毁损财物,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均应予惩处。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表现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崂山区打掉一个恶势力团伙
扫黑除恶“山东战役”开展以来,崂山公安分局迅速行动、连续重拳出击,打掉了一个由姜某为首的涉嫌寻衅滋事、扰乱崂山风景区旅游秩序的恶势力团伙。
经调查,姜某等人长期以来在风景区大河东客服中心内外,采取拦车揽客、逃票送人以及与景区内个别商户相勾结从中提成等方式非法牟取利益,严重扰乱了景区管理秩序,影响了青岛旅游形象。在遭到景区管理部门的整治后,姜某纠集20余人于7月26日到崂山风景区大河东停车场聚集施压,企图迫使景区管理部门放松管理,为其不法行为提供方便。
经缜密侦查,崂山公安分局于近日对姜某等6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对在逃人员展开抓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青岛市情综合,资料来源:青岛政情、崂山公安,大众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