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前突击入股的股份锁定期,根据最新的监管规定,具体如下:
突击入股的范围:申报日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无论是增资还是老股转让,都属于突击入股。突击入股的锁定期:自新股东取得股份之日起36个月,一般按工商变更的日期为取得股份之日。但是,如果新增的股东的股份是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转让的,除了遵循上述36个月的锁定期外,还需遵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的规定。新规定实施日期:自2021年2月5日起开始实施,以前申报的不适用。这意味着,对于申报前12个月内新增的股东,其持有的股份将面临至少36个月的锁定期,从取得股份之日(通常是工商变更登记日)开始计算。如果新增股东的股份是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处受让的,则在上市之日起还需额外锁定36个月,以确保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和透明度,防止潜在的市场操纵和利益输送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规定适用于2021年2月5日之后申报的企业,对于在此之前已受理的企业,不适用这一新的股份锁定要求。此外,所有企业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即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