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大了!网友疾呼通奸入刑不可取,评论区激辩,民刑分离是进步
最近两会,有人在网上再次炒作要求恢复通奸罪。
支持通奸罪的认为,如今世风日下,道德沦丧,男女婚外情特别多,所以他们认为要恢复通奸罪,以严厉手段惩治这些人,来刹住道德的下滑。
支持者很多,反对者也有不少,这一位网友就公开表达了反对。他认为古代人不够规范,没有民法的概念,所以万事都用刑法来规范,直到近代才实现民刑分离。
刑法的杀伤力大,它应该规范那些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的范围越大,民众的权力就越小。
有人想要把出轨归结为刑法,这是一种退步,道德问题都要入刑,那么浪费粮食要不要入刑?闯红灯要不要入刑?
这位网友的观点,再次激起了网友的争论。
河南网友:社会需要文明,而不是倒退。
湖北网友:通奸相当于偷盗别人私有财产,入刑没毛病。
北京网友:通奸都没罪,为什么重婚反有罪?通奸的危害不比重婚小吧
山东网友:大清和民国,和很多封建社会都有通奸罪,新中国废除,改为男女作风。西方也没有通奸罪。倡导者太无知。
广东网友:世界范围依然保留通奸入刑的有柬埔寨,塔利班,中东以及非洲几个部落。
上海网友:不愿意把嫖娼、通奸入刑的男男女女都有一颗不安分的心!生怕罪入己身!
上海网友:通奸不入刑,社会难安宁。奸情出人命的还少吗?
湖北网友:用通奸罪不准确,应该是破坏婚姻家庭罪更准确,任意一方或者双方已结婚有家庭的,都属于违反婚姻家庭罪的构成。
大家讨论来讨论去,也是各执一词,没有吵明白重点。
首先我们必须要清楚的是,我们只是一种法律的可能,而不是自己正在做这个事情。很多人不讨论问题,上来就扣帽子,你们反对通奸入刑,因为你们害怕惩罚到自己。你们要是不怕,为啥不同意通奸入刑?
这种二极管的理论非常自洽,根本说服不了他们。
还有一点,反对通奸入刑的人,并不是认为通奸是可以的,大家都认为通奸是不道德的,是可耻的。但是他们认为通奸更多是道德层面的事情,入刑惩处,就有点量刑过重了。
关于通奸入刑这事,我想起八十年代有一场轰轰烈烈的严打,有一个名叫翟曼霞的年轻女性,因为交往过多个男朋友,且都发生过性关系,最终被以流氓罪判处死刑。
在今天看来,交往多个男朋友且都发生过关系,都不能算是道德有亏,这是人家的自由。即使有道德圣人指责她道德有问题,那么也只是道德层面上的事情,万不该被刑法惩治。
可是在当年,她就因为道德问题,被处以极刑。
道德问题的界限实在难以把握,大家嚷嚷着通奸入刑,那么通奸入刑的量刑怎么来?
通奸一次怎么判?通奸一百次怎么判?
通奸一天怎么判,通奸十年怎么判?
如何鉴定通奸了一次还是一百次?
通奸的危害怎么认定?通奸的人不拿家里一分钱,工资全都上交给家庭,这怎么算?
甚至有些人的通奸,家属是知情的,那么这又该怎么判?
法律不是口嗨,而是严谨的规矩。
道德是根本,违反了根本的道德,那当然要用法律来归范了,所以通奸是犯罪,并且通奸更是具有更隐蔽传播性病,艾滋病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