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法院成功破冰十年未决跨省涉诉信访案

刘炳金 2023-12-27 14:47:35

(案例分享):

被执行人滨州华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华诺公司)在山东无棣县143亩土地,于2012年2月被原闸北区法院拍卖4338万元成交于彭雪村。因为估价即拍卖价过低、拍卖人与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竞买人之间有串通等问题,华诺公司几百号债权人、股东进京上访。2012年7月最高法院下发(2012)法查办第51号督办函,原闸北区法院与上海国泰拍卖行共同将拍卖款退还给买受人无棣县豪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豪顺公司),案件暂时搁置。

2020年6-7月,静安区法院带着(2008)闸执字第3768号裁定书,以八年前4338万,将已经升值到4.5亿元的土地过户到豪顺公司。此后,华诺公司252名债权人、股东不断向上海市委市府、市人大、区委区府、区人大等信访上访,几百封信访材料象雪片一样源源不断地落到静安法院,法院“亚历山大”,该案成为一件使人头疼的难案。

鉴于案件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静安法院院长孙静非常重视,多次召开院长办公扩大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系统调查和梳理法院拍卖执行中的问题。副院长沈力代表院长孙静2次接待了华诺公司代表,认真倾听诉求。调查人员从还原当初事实入手,仔细翻阅当年卷宗,还赶到一千多公里以外的山东无棣县,找到县政府工作组、国土部门、彭雪村等相关部门和人员,进一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和土地现状,核实关键细节。

经过认真梳理和研究,法院认为华诺公司提出的信访理由与事实相符。如1)评估价和拍卖成交价一致,且明显低于土地基准价60%;2)竞买人张洪房没有交纳300万保证金却取得竞拍178号,系拍卖人与竞买人串通;3)两竞买人张洪房是豪顺公司财务总监,彭雪村是豪顺公司股东,属于竞买人相互串通;4)成交确认书权利人是彭雪村,执行裁定权利人换成豪顺公司,有偷逃国家税费嫌疑;5)3768号执行裁定未依法送达,未生效;依据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过户土地,程序不当;6)司法拍卖《特别规定》已经公示,且彭雪村签字确认,内容“60日未过户退回拍卖款后,竞买人放弃一切权利”对竞买人、拍卖人、法院均有约束力。豪顺公司收到退还拍卖款后无权再主张交款过户土地。

基于上述原因,法院认为案件确有错误,大概率会撤销拍卖并执行回转。为了降低法律风险,保护各方当事人利益,法院迅速采取行动,于2023年9月25日向无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三个政府部门发出(2020)沪0106执恢980《函》:要求暂停办理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205国道东侧土地和无棣县环城路东侧土地(涉案土地)许可证预售审批,如有已办理的,停止办理预售登记。第三天即9月27日法院又向无棣县行政审批局发出同样内容的《告知书》。十年信访“难案”终于破冰。

需要特别称赞的是,静安法院解决群众问题,并未被程序束缚。该执行案已经经过执行异议、复议程序,但是院领导公开表态,案件实体是关键,有问题就要纠正,程序问题不是问题。他们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认真践行了最高法院院长张军提出的“老百姓到法院是来解决问题的,不是来走程序的”。

来源: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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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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