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是我卡里的,你凭什么擅自划走?”
甘肃金昌李女士因前夫去世后未偿还的贷款,与银行签订协议,承诺偿还部分欠款。
没想到几个月后,银行竟未经通知,直接从她的储蓄卡中划走3万余元!
李女士怒而起诉,法院这样判了,一起来看看!
01案例回顾(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本案中的女子姓李,和前夫石某离婚后,二人虽没了婚姻关系,但还保持着联系。离婚后他们还合伙办了个养殖场,平时主要由石某打理。
因为生意扩张需要,石某向当地一家银行贷款了39万元。未曾想钱刚借没多久,天有不测风云,石某因病去世了!
这下银行急了,还剩下12万多的利息没还呢,我们找谁要去啊?
最后经过反复协商,李某还是答应替前夫偿还12.46万的利息,双方签了协议,约定9个月内付清。
事情本该就这样平稳推进,可让李某没想到的是,银行竟然背着她偷偷划走了她卡里的钱!
三个月后的一天,李某查账时,发现账户少了3万多块钱。她连忙翻开交易明细,看到钱是被银行划走的,顿时火冒三丈!
“啥意思?谁让你们私自扣钱的?!”
李某气冲冲地找到银行质问,银行工作人员却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你不是愿意帮前夫还钱吗?协议也签了,你卡里正好有钱,我们就先扣点还点吧。”
李某听完直接炸了:“协议是协议,但我什么时候同意让你们随便划钱了?!这不是抢钱吗?”
她当场要求银行立刻退钱,但银行态度强硬:“你前夫跟我们有借款合同,你自己也签了还款协议,这钱该扣。”
李某这次彻底怒了!这钱是她自己账户里的,银行凭什么随便拿自己的钱?银行这种行为根本不合法!
既然协商不成,那咱们就法庭上见!
李某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归还30326.79元!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02案例分析双方观点李某认为:她与石某虽曾是夫妻,但早已离婚,自己虽然与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但并未授予银行从其账户直接扣款的权利,银行必须将扣划的30326.79元返还。
银行认为:石某和李某虽然离婚但仍共同生活,属于同居关系,其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银行依据借款合同和李某签订的还款协议有权从李某的储蓄卡中扣款,用于偿还石某的贷款。
本案核心争议:银行是否有权直接从其储蓄账户中扣划资金还钱?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但石某和李某已离婚,且银行也未能拿出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共同生活关系,因此银行无权主张李某对该债务负有还款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丈夫石某与银行的个人借款合同中关于扣款条款的约定,仅适用于本人账户。李某并非该合同的签约人,直接从其账户扣款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院最终判决:判决银行返还李某扣划的30326.79元!银行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03深刻教训有网友热议:“太不地道了!如果是死者的几十万存款,银行会不会催着同居女性赶紧取走?”
还有网友称:”银行返还就行了?这也太轻描淡写了,违法成本这么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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