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号,广州市市监公布了第三批违规加价收取电费的典型案例,其中有白云区均禾街罗岗村内,因为电费收费问题被罚款19万多元。
本次公布的违规加价收取水电费共八个案例,涉及广州白云、天河、黄埔、海珠、增城等多个村社,其中,大多数为出租屋管理者、房东等,向租户加价收取电费,例如白云区嘉禾街望岗工业二路某园区管理方,按1.6元/度电收取租户电费,按规定,已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68000元的处罚。
记者留意到,在公布的案例中,处罚对象除了房东外,还有村经济合作社,据悉,白云区均禾街罗岗村某经济合作社,在向终端用户转供电过程中,按照电费0.85元/度,管理费0.45元/度,即实际电费单价1.3元/度的标准收取电费,违反了有关规定,白云区市监对其作出警告,罚款198079.21元的处罚。
记者11月15号来到该村走访,有租客表示,近段时间以来,房东们已经有所收敛,很多人都已经按照规定的电费价格收大家钱。
当然,也有租客说,自己出租屋的电费依然是1.5元/度,对此,白云区均禾街罗岗村委会方面回应,区市监在今年四月份到场检查,发现第十经济合作社存在该违规问题,后续,村委、合作社等都已经配合整改。
另外,村委表示,后续还会继续加强相关自查自纠,多宣传等工作,若还发现有违规加收水电费等情况,会予以严肃处理。
有租客说到,有检查、有执法,还有处罚公布,确实是有利于城中村水电费问题的监管,但如果只是针对房东个人,担心之后容易死灰复燃。
我都挺认同租客所说,罚房东,一次几千元,过阵风,可能又卷土重来,继续1.5元一度电,既然如此,不如加重处罚力度,同时,所在的村居等部门也应该引以为戒,不要仅仅只停留多宣传,多劝说这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