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进展
此前引发广泛关注的"月薪3500元保安被索赔20万违约金"一案,在劳动仲裁裁决不支持企业索赔后,涉事保安公司不服裁决,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近日,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企业全部诉讼请求,维持仲裁裁决结果!这一判决结果再次引发社会对"竞业限制滥用"现象的热议。
案件回顾:普通保安竟签天价竞业协议
2019年3月,李某入职某保安公司担任普通巡逻员,月薪仅3500元。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强制要求其签署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离职后1年内不得从事同类工作,否则需支付20万元违约金。2021年合同到期后,李某跳槽至另一家保安公司,原公司随即提起劳动仲裁索赔20万元。
2025年初,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认定该竞业限制条款无效,驳回企业全部请求。裁决书明确指出:"李某岗位不涉及商业秘密,公司未支付合理补偿,20万违约金显失公平"。
企业不服上诉:辩称"行业惯例"
仲裁败诉后,涉事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其代理律师在庭审中提出:
保安行业人员流动大,竞业限制是"行业惯例";
李某掌握"客户安保布防信息",属于商业秘密;
20万违约金是"合理预估的损失赔偿"。
李某代理律师则反驳:
李某仅为基层巡逻员,不接触核心安防方案;
公司实际支付的竞业补偿仅每月680元(当地最低工资30%);
违约金相当于劳动者5年总收入,明显畸高。
法院判决:三方面认定条款无效
今日公布的判决书从三个层面作出认定:
主体不适格: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4条,竞业限制仅适用于高管、高技等涉密人员,普通保安不在其列;
补偿不合理:企业支付的补偿金不足月薪20%,远低于法定标准;
违约金畸高:20万索赔无实际损失依据,属变相限制劳动权。
主审法官在判决书中特别强调:"企业不能将竞业限制作为捆绑劳动者的工具。本案违约金数额与劳动者收入严重失衡,有违公平原则。"
行业观察:竞业限制滥用何时休?
记者梳理发现,类似案件近年频发:
2023年,江苏某电子厂要求流水线工人签竞业协议;
2024年,杭州某物业公司起诉离职保洁员索赔15万;
2025年初,人社部公布"竞业限制十大典型案例",明确划清适用范围。
法律专家指出,部分企业存在三大乱象:① 将竞业限制扩大至全员;② 补偿金远低于法定标准;③ 违约金动辄设定为年薪数倍9。
劳动者维权指南
针对可能遭遇的竞业限制纠纷,律师建议:
签约时:仔细阅读条款,拒绝非涉密岗位的竞业要求;
离职时:要求企业书面确认是否启动竞业限制及补偿标准;
被索赔时:收集岗位证明、工资流水等证据,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结语
从仲裁到诉讼,这起案件历时4个月终落幕。20万索赔与3500元月薪的强烈反差,暴露出部分企业对法律的无知与傲慢。当竞业限制沦为"现代卖身契",司法裁判的这记重锤,不仅砸碎了不合理的条款,更捍卫了劳动者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