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女白领招蜂引蝶,频繁结识男性朋友,最终死在出租车司机手上

琅琅玩转趣事 2025-01-21 03:38:58

2010年10月27日,一名妙龄女子,被发现半裸浮尸于海面。警方通过表面观察,认为死者为溺毙,下身衣物可能被水流冲走并无可疑。

但因为“香艳”的尸身,这个案件被媒体大肆报道,三天后竟然峰回路转,警方突然将此案转为凶案进行调查,穿过迷雾,这背后竟然隐藏着一个与警方斗智斗勇的狡猾凶手。

第一章:海中艳尸

当天早上八点半,有人发现在香港仔鸭脷洲海面,竟然漂浮着一具女尸,女尸上身穿着红色胸罩和灰色T恤,但下身则是赤裸着什么都没有穿。

水警在接到报案后,到达现场将尸体打捞上岸,从表面观察,女尸颈部和手部都有明显的伤痕,但他们认为这应该是在漂浮时,被海中的礁石或异物撞击而造成的,女尸下身衣物有可能是被水流冲走,所以死者属于溺毙,案件并没有可疑。

尸体被香港水警打捞上岸

警方在死者身上没有找到任何可以证明其身份的物件,如果被送入殓房一个月后,还是无人认领,那么这具尸体将会被火化安葬,成为无主孤魂。

无名女尸

好在事情并未如此不了了之,因为当天晚上各个新闻媒体,都报道了这起事件,余惠玉的父母在看到后直觉,这就是他们的女儿。

因为女儿同事当天早上曾打电话给他们,询问余惠玉为何没有去上班,家人于是四处寻找,但始终杳无音信。

老两口赶紧到警局报案,随后被安排第二天去殓房认尸。从警局回来后,余家父母突然接到一通电话,对方声称是余惠玉的朋友。

在了解大概情况后,他表示自己曾经做过警察,现在是一名计程车司机,明天可以驾车接二老去认尸。看到女儿有这样一个暖心的朋友,余家父母非常感动。

10月28日,余惠玉的父亲通过尸体胳膊上,明显的天花疫苗疤痕,确定这就是他们的女儿。警方解释初步来看,余惠玉属于溺毙,很可能是失足跌落或跳海自杀,死因没有异议。不过对于这样的说法,余家父母完全不能接受。

余惠玉

他们认为女儿在事发前没有异样,平时开朗乖巧的她,怎么可能会自杀。并且余惠玉当日上班,父母记得她穿了牛仔裤,所以海水不可能将她的牛仔裤和内裤一起冲掉,而当天女儿下班后如常回家,在网上与网友聊天后,突然一言不发,匆忙地出了门。

随后她打来电话,称在兰桂坊玩,晚点会自己坐计程车回家,叫他们不用担心。鸭脷洲位于香港南区,距离兰桂坊差不多有10公里的距离,她又怎么可能在那里失足落水呢。

余家父母认为,女儿更有可能是被人谋害,希望警方能够进行彻查。尽管如此,由于案件表面并无可疑,警方依然将此案列为,发现尸体事件处理,直到三天后,法医进行了检验,案情才出现逆转。

法医林伟国发现,尸体四肢伸展而僵硬,口吐血丝白泡,这说明死者在海中时仍有呼吸。另外眼睑上有细小的血斑,证明死者生前,颈部曾受压而出现窒息的情况。

换句话说,就是余惠玉在心脏仍然跳动,但因颈部受压失去知觉的情况下,被人扔下了海,最终因无法呼救而不幸溺亡。

其死亡时间应该是在2010年10月27日,早上的七点到八点之间。看来,案件的确另有隐情,于是10月30日,此案正式被列为凶杀案,由水警总区重案组跟进调查。

第二章:交际之花

水警总区接报后,第一时间派出飞虎队潜水员,到达案发海域尝试打捞余惠玉的牛仔裤、内裤及随身物品,但均一无所获。

警方下水打捞

同时,探员向天文台查询了案发当天,鸭脷洲海域一带的水流情况,经了解当天水流并不湍急,根本不可能冲掉死者的下身衣物,这样看来,鸭脷洲并不是第一案发现场,她是在别处遇害后,被人运到这里抛尸。

香港鸭脷洲

在没有任何头绪的情况下,警方循着余惠玉的背景及她的人际关系展开调查。余惠玉时年25岁,是家中的长女,朋友们又称她为花花。1997年,与全家人从内地移居香港,父母平时做一些散工,弟弟妹妹还在上学。

高中毕业后,余惠玉就读香港专业教育学院,学习旅游课程,2009年毕业后至少打过四份工,包括饼店学徒、餐厅服务员以及车行文员等,出事前在一间公司做会计。

余惠玉

曾经与她在同一家餐厅,共事过的男同事阿文对余惠玉印象很好,虽然她在那个餐厅仅仅干了三个月就辞职,但她开朗爱笑的性格,给阿文留下了深刻地印象,他表示余惠玉人缘不错,也从没见她主动招惹男性。

但余惠玉闺蜜珍妮的说法却完全不同,她对警方透露,花花的感情生活可以说是多姿多彩,她足迹所到之处都会吸引很多异性。

也经常玩转社交媒体,因为希望嫁给外国人,移民海外,所以她结识了很多外籍男性。而她经常去兰桂坊,也是出于同样的目的。

除了外国人,花花还有不少男朋友,大多是在工作的地方认识,一般谈几个月就分手,然后再换新的工作地点,寻找新的目标。

如此看来,这个叫珍妮的闺蜜,对她的确算得上是了如指掌,令闻讯的警察也暗中佩服。

珍妮还透露,在余惠玉从学校毕业前,就和附近便利店的经理阿辉交往,后来毕业,去了一家餐厅工作,认识了一名男客人后就和阿辉分了手。

余惠玉很有异性缘

2010年2月,余惠玉在兰桂坊认识了一个德国男人,4月份在社交平台公开恋情,用德文写着“我爱你”向男友示好,还表示两人结婚后会移居德国,不过因为这个男友,后来被公司调到北京工作,这段刚刚萌芽的恋情也随之结束。

余惠玉的德籍男友

移民梦碎令余惠玉大受打击,于是,转而求助玄学术士指点迷津。对方直指她命犯烂桃花。未言心先笑,面带三分俏。

要她注意检点自身行为,不要招惹狂蜂浪蝶,轻则人财两失,重则死于非命。可惜的是,最终她的确应验了这句话。

有了这番指点后,余惠玉在私生活上有所收敛,以前经常约异性去兰桂坊喝酒,便改成了独自去酒吧。而娱乐完后,也由以前让异性朋友送她,改成了自己打计程车回家。

第三章:惊天破绽

警方根据收集的这些信息,以及余惠玉手机中的通话记录,连续两天传召了五十多人到警局问话,而这中间大部分为男性。

其中珍妮提到,那名叫阿辉的前男友,引起了警方注意。阿辉现在已经做起了计程车司机,并且也交往了新女友。但他似乎对余惠玉有些念念不忘。

10月25、26日,也就是案发前两晚,他对女友谎称自己要当值夜班,然而实际上他却是暗中约了前女友余惠玉。

不过在深入调查后发现,25日余惠玉放了鸽子并未赴约,而26日余从兰桂坊出来后便失踪,也被证实并未与他见面。看来阿辉除了难向女友交代,并无其他可疑。

在阿辉的嫌疑被排除后,警方又传召了一名叫,温剑聪的计程车司机到警局问话。这名司机正是当初主动给余家父母打电话,并陪着两位老人到警局报案的人。之所以传召他,是因为余惠玉最后一通电话是打给他的。

温剑聪称,他是在大约一年前认识的余惠玉,当时他开着车在兰桂坊附近找客人时,正好余上了他的车。

温剑聪

因为这个女孩一上来,就直接坐到副驾驶的位置,这令温剑聪觉得其很特别,心想着这个女孩,对陌生司机竟然一点戒心也没有,于是对她也多了一些留意。

路程中二人有说有笑,谈得很投机,后来余惠玉向他索要了个人电话,说自己以后直接打电话给他约车,车费是不是可以打个七折。

温剑聪也很爽快地答应了,从这以后,余便成了他的常客,当加班或者玩到很晚时,就会打电话让温开车来送她回家,而两人也成了关系很好的朋友。

案发当天晚上,余惠玉打电话让他开车去接,但因为当时自己正在,置富花园拉乘客,所以没有办法赶过去。

警方调查后发现,10月26日到28日晚,温剑聪先后一共打了四次电话给余惠玉,并且发了几次短信询问对方下落,可以看出他的确很关心余惠玉,并且也是第一个知道对方失踪了。

替温剑聪录完口供后,警方又着手调查了余惠玉的德籍男友。很快他们便发现,原来二人在2010年世界杯举办期间,也就是6月11日到7月11日这段时间里,因为当时这名男子曾回香港出差,于是两人又重燃爱火。

不过八月份男朋友再次回到北京工作,这期间,余惠玉便时常与对方打长途电话保持联系,甚至亲自飞往北京与男友相聚,还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用寂寞和思念换来了一份真正的爱。”

可以看出余相当重视这段感情,两人的关系也非常甜蜜。后来,通过调查证实,这名德国男友案发当天并不在香港,并且他也没有任何杀人动机。

在调查了这么多人后,依然找不到任何跟本案有关的线索,探员们不禁眉头深锁,这时一名警察顺手拿起余惠玉父母的口供来看,过了几秒,他突然大叫一声:“我知道凶手是谁了!”那么这名探员究竟发现了什么?原来他留意到了一个相当大的bug。

第四章:隐秘关系

在余惠玉父母口供的记录中,28号早上接载他们到殓房认尸的正是温剑聪,那么也就是说,他在28日早上就已经知道余惠玉死讯。

但矛盾的是,在知道对方遇害的前提下,28日晚上他依然打电话和发短信给余惠玉手机,询问对方去了哪里。

显然他是想以此伪装自己,以躲避警方的怀疑。但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这明显的破绽也恰恰暴露了他自己。再进一步调查后发现,温剑聪口供里,当天所述的时间轴也与实情不符。

因为他取车交车都在九龙区,只要找到他驾车过海底隧道,行至香港岛的时间,就可以大致推出案发当日的时间轴。

事实上,通过查看天眼记录,当天他根本没有到过香港仔置富花园,而最致命的,是鸭脷洲的天眼,也就是案发区域的监控,拍到了他10月27日清晨五时驾车经过。

由此,温剑聪被列为重要嫌疑人,被警方密切监视,在联络了他的计程车车行后,将其当日驾驶的车辆,拖往汽车扣留中心进行检验。

果不其然,在这部的士车厢里,检出了与余惠玉相吻合的血渍,而在车尾箱中也发现了一些衣服纤维,经过比对,与余惠玉遇害当天所穿的白色外套相吻合。

警方將疑兇租用之的士拖往汽車扣留中心檢驗

有了这些决定性证据,重案组探员立刻对温剑聪展开搜捕行动,并很快在一间茶餐厅将其拘捕。

温剑聪时年47岁,单身,高中毕业,1988年至1995年期间曾经任职水警,驻守香港仔水警基地。所以他熟悉警方的查案手法,具备反侦察能力,对后面如何应对警察,做了相应准备,但也正是他自认为滴水不漏的方式,引起了探员怀疑。

温剑聪后来之所以未再做警察,是因为在职期间曾拍下一名女性裸照,并以此向对方勒索,后来他也因此被捕革职,1995年因非礼罪名成立,被判入狱十个月。出狱后,他做了多份工作但都不长久,最终当上了夜班计程车司机。

温剑聪经常向其他同行炫耀自己,在兰桂坊“捡尸”的风光事迹。所谓捡尸是指将烂醉如泥或神志不清的女子带走,非礼甚至侵犯她们,由于是在不清醒的情况下被侵犯,所以事后受害人也很难作出追究。

温剑聪坦承,自己一年前初次看到余惠玉的时候,就已经对她一见钟情了,但在聊天中得知对方,当时已经有了男朋友,所以只能和她保持着友好的朋友关系。

到了第二年年初四,两个人第一次单独相约外出,温剑聪开始不再收余惠玉的车资,每星期会接载对方一到三次。2010年7月,也就是世界杯举办期间,余惠玉对温剑聪说要添置家用电器,想借一万元钱。

温剑聪于是试探性地问到,我借给你以后,每个星期可以跟我好一次吗?余惠玉点头同意,于是二人第一次发生了性关系。

在温剑聪将钱存入余惠玉账户当天,他们再次发生了关系。从此以后,余每周都会搭乘温剑聪的计程车,到飞鹅山、清水湾、龙虾湾等僻静地方,在车上发生关系,两人并以驾车兜风作为暗号。

温剑聪每周会给余惠玉五百或一千元,后面也陆陆续续借了一些钱给她,这段车震关系维持了大约三个月。

第五章:致命错爱

10月26日,也就是案发当天下午六点,余惠玉打电话让温剑聪去接她,并提议兜风,也就是暗示发生性行为。

温将车开到西贡大坑口村,一个殡仪拜祭场外的小路上,之前两人在这里曾做过不下十次。余惠玉自行脱下衣服后,坐到了温的身上,正要亲热之际,一辆车子经过,温剑聪大惊未能完事,余便返回副驾驶位,二人改为光着下身聊天。

余惠玉说自己男友11月1日,就会由北京飞来香港,此后便会回德国总部工作,自己也会跟他一起去德国。

她向温剑聪提议这回不如就是他们的最后一次,并且要求温再借些钱给她还债,以免男友知道自己欠了银行很多钱。

温剑聪抱怨地说道,为了帮你,我已经债台高筑,余便建议他向财务公司借款,并且说道,你开心的时候就找我,现在我有困难了你又不帮忙。

案发地点大坑口村

两人随即发生推搡,余惠玉的手肘撞到了温剑聪的下部,温剧痛而盛怒,一边斥责余没有良心,一边失控地掐住了对方的脖子。

余一开始还能扑打几下,想要挣脱,但温剑聪身材高大,而且此时他已经失去控制,直到十来分钟后,余彻底安静下来,失去知觉,他才停手。

温剑聪车内行凶

温剑聪以为对方已经断了气,于是将她当天穿的牛仔裤、内裤连同布鞋,全都扔到了附近的草丛中,再将她搬到车尾箱里,然后便开着车到鸭脷洲南道的海边,将余惠玉和她浅蓝色的手提包,一起扔下了海。做完这一切,温剑聪将出租车开回交接的地方后便回了家。

温将尸体丢入海中

那么,既然事情就发生在西贡龙虾湾附近,又为什么不就近抛尸,反而要开到南区的鸭脷洲再处理呢?

对于这个问题,温剑聪在探员追问下,这样解释道,因为当时心慌意乱,只想着离开现场,等意识恢复清醒后,已经将车开到了鸭脷洲南道的海边,所以才选择在那里抛尸。

鴨脷洲抛尸地点

显然温剑聪的口供有很多不尽不实的地方,包括余惠玉最后一次向他要钱就不合理。至于为什么将尸体运到鸭脷洲抛弃,探员推测是因为他曾在香港仔水警基地驻守,熟悉那里的地形,也知道水警处理浮尸的程序和方法,并且还可以向昔日同僚打探案情。

在此后的庭审中,温剑聪一直强调自己并不知道余惠玉当时没有断气,他认为对方已经被掐死,所以才抛尸到海里。

不过陪审团仍在退庭商议后,一致裁定他谋杀罪名成立,很明显他们并不相信,温是在余惠玉的挑衅才下杀死对方的。

被告溫劍聰(蒙頭者)昨自辯時一度痛哭

而法官的判词也很简洁,案发当晚发生了什么事,只有温余二人才知道。而证据也显示,温剑聪对余惠玉的迷恋多于感情,而后基于愤怒将对方杀死。显然,大家都不相信他的一面之词,最后被判为终身监禁。

警方对这一裁决很赞同,他们认为就算是普通人也能看出,温剑聪的描述及法庭证供,没有任何事实根据。

不排除死者的确曾利用过温,但两人恐怕并非情侣,甚至可能根本就没有发生过性关系。因为余惠玉的中学同学曾向警方透露,案发前的10月23日,温剑聪曾约她和余惠玉及另一名女性友人喝茶,但最后只有她一人出席。

当温剑聪从她嘴里得知,余惠玉用他的钱,去北京看望德国男友时,气得拍桌子骂脏话,并称后悔借钱给余,这名同学劝解他说余惠玉和其男友早已在港同居,不要再那么傻,一厢情愿地付出感情,但温则表示控制不住,想到自己给钱,她却拿来贴其他男人就很伤心。

温剑聪指认现场

温剑聪对于这一判决,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他认为自己并未否认杀人,是在被挑衅的情况下动手,并且当时他不知道对方还活着,否则也不会将其扔下海。

他在掐余惠玉时,是一时暴起激情杀人,但实际上并未成功,当他将其扔下海,才无意间至对方死亡。所以应该是激情杀人或误杀。

香港高等法院

2013年5月15日,温的上诉被驳回。因为法庭认为他的连续行为,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有因果关系,所以才导致被害人死亡。

因此他不能免于蓄意谋杀责任。申请被驳回后,温剑聪再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但最终还是被驳了回去,目前他仍在监狱里接受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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