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里你是不是约饭了?
一定要记住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你看
这4人就被查了
案例一8月25日22时许,李某饮酒后驾驶一辆号牌为皖FY14*2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南坪镇孙钱路时,被在此设卡的执勤民警查获。
经民警对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32mg/100ml,李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8月24日20时许,许某饮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南坪镇孙钱路时,被在此设卡的执勤民警查获。
经查询,许某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民警现场对许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73mg/100ml,许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8月23日22时许,朱某驾驶一辆号牌为皖F963*5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刘桥镇云集路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经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6mg/100ml,朱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违法行为人朱某被县局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四8月21日22时许,吴某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一辆号牌为皖F*8K38的小型轿车行驶至临涣镇文昌宫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民警现场对吴某存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45mg/100ml。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办理中。
喝酒爽一时
酒驾悔一世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着想
喝了酒后千万别开车
那么
酒驾的“成本”有哪些?
↓↓↓
饮酒一分醉,驾车万分险
人醒≠酒醒!
不要以为喝了酒,稍作休息
酒精就“去无踪”
那酒驾的误区都有哪些呢?
淮北君带你了解一下
·误区一
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标。酒量大的人即使酒后神志清醒,血液里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
·误区二
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人即处于驾驶行为中。酒后行驶车速再慢,驾驶人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也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易发生事故,要以危险驾驶罪惩处。
·误区三
停车场内酒驾没事?
广场、停车场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场所,也属于“道路”,在停车场内酒驾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误区四
开车与代驾碰面不算酒驾?
开车与代驾汇合,代驾走后又挪车,这些驾驶人认为“我找了代驾就是主观意识上守法”,但忽略了代驾来前和离开后的时间段,酒后驾驶一样受到相应处罚。
·误区五
搭乘酒驾车辆出事不用担责?
有人认为:乘坐酒驾司机的车辆出了事故,酒驾司机负全责,同乘人员免责。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酒驾人员及时劝阻,也不要搭乘酒驾车辆。
·误区六
隔餐酒、隔夜酒不算酒驾?
酒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误区七
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的酒精检测仪检测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是口腔,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冲淡。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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