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在河北有一女子,虽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其杀人,但还是坐了10年牢。并且期间丈夫多次上诉,在她释放当天,却发现判决是2年前的,此人名叫赵艳锦,当年又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2001年9月24日,河北的一小镇的平静被打破了。李桂兰怎么也想不到,这一天会成为她一辈子的痛。
这天,自己6岁的儿子小旭像往常一般出去玩耍,但快天黑了也没有回家。李桂兰开始心有不安,在村中四处寻找,其中也有案件主人公赵艳锦加入寻人队伍。但是她们一无所获。
第二天,心急如焚的李桂兰报了案,希望能尽快找回孩子。小孩丢失,可是件大事,警方连忙立案进行调查。很快,查到小旭失踪前与郭万祥的儿子玩耍后独自离开了。至于怎么回事,郭万祥的儿子也说不出个所然。
正在警方四处搜集线索时,小旭家被塞了一张纸条。上面赫然写着:“对门抱走了小旭”,这六个字如同重磅炸弹,不仅炸懵了李桂兰,也直接让她将炮口对准了对门赵艳锦身上。
对于这六个字,李桂兰深信不疑,因为在之前她与赵艳锦就心生不和。她就像找到了突破口,李桂兰把证据交给了司法机关。这种消息是瞒不住人的,没多久村民都在议论纷纷,一时间,赵艳锦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警方将赵艳锦带回去问话,赵艳锦极力否认,但所有的证据都把凶手指向赵燕锦。因为前不久两家人吵过架,而且吵得很凶。在警方看来,赵艳锦是有作案动机的,但赵艳锦并不承认自己杀了小旭。
因为在小旭出事当天,赵艳锦一直在街上卖水果,并没有作案时间。经过调查,赵艳锦说法属实,或许凶手另有其人。
正当案件陷入僵局时,一个叫李艳青的人给李桂兰打来电话,说自己杀了小旭。李桂兰听到这些,犹遭晴天霹雳,但还是第一时间把这一消息告诉警方。警方就此立即进行调查,但发现李艳青已经逃往了北京,与他一起的还有同村的郭万祥。
然而这个叫李艳青的早就离家,与他一起逃跑的,还有郭万祥,但好在二人都被抓了回来。令人没想到的是,二人似乎是说好了似的,皆说是受赵艳锦指使,其中一人并带领警方找到了埋小旭的地方。看到这一幕,李桂兰几乎哭死过去。
在警察面前,郭万祥比李艳青干脆,事无遗漏地全交待了,但依旧说赵艳锦才是主谋。但李艳青拿出了一段录音,录音里有整个行凶的细节。
一时间,李桂兰一家悲痛万分,同时,郭万祥也指认赵艳锦是幕后主使。即便赵艳锦极力否认,但这件事也几乎将她钉在了犯罪的杀人的耻辱柱上。人证物证俱在,赵艳锦百口莫辩。
这个案子到底是怎么判的?在当年10月,赵艳锦被判入狱。案子竟然这么简单就完事?不少人对此很是怀疑,一是赵艳锦并不在场,目击证人也不算少。
李艳青和郭万祥为什么要帮她,动机是什么?他们之间到底什么关系?整个原因似乎都没有任何说明。更令人没想到的是,真相还没有找出来,郭万祥就死在了看守所。整个事情看起来玄之又玄。
这对赵艳锦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情。尽管赵艳锦多次否认与郭万祥、李燕青没有任何关系,但她还是多次被拘留。
对于这个结果,赵艳锦觉得冤枉,不断提出上诉。她的丈夫也深信她是被冤枉的。2005年赵艳锦背叛无罪。对于这样的结果,李桂兰一家自然是不服的,在他们眼里,已经认定赵艳锦是那个杀害自己儿子的凶手,于是跑到法院去闹。
迫于无奈之下,2008年法院将此案件再次进行审理,而后赵艳锦被判处无期徒刑,这时距离小旭被杀害已有7年之久。面对这样的结果,赵艳锦和丈夫并不认罪,依旧坚持上诉。
直至2010年4月份,赵艳锦又被判以无期徒刑,此事闹得沸沸扬扬,这赵艳锦身心俱疲,最后不得不签下了认罪书。
但赵艳锦的丈夫依然深信自己的妻子。近十年的时间,一直在上诉为赵艳锦申冤。2011年5月,此案再次被搬上了法庭,最后以证据不足,判其无罪释放,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不得再审。
对此,赵艳锦和丈夫都觉得拨开云雾,终见天明,终于迎来了胜利的曙光。但令他们都没想到的是,监狱并没有放人,为此,丈夫大闹法院,因而被送去劳改300天。
直到2013年2月,赵艳锦才被放出狱。她拿过判决书,猛然发现自己已经在2011年5月份,被判处无罪释放,自己硬生生多坐了两年牢,这让她怎么受得了?
20个月的额外关押赵艳锦想起自己这些年来在监狱受的苦楚。为了让她认罪,她在监狱过的日子有多苦,外人可能不知道细节。但从她出狱后,一条腿落下残疾,一只耳朵完全丧失听力,就不难想象她在监狱过得到底好不好。
而这20个月的额外关押对赵艳锦来说,更是难以估量的伤害。明明自己已被判定无罪,却生生多做了20个月的牢狱生活,这种心理创伤必然会伴随她一生。
对于她家人来说,明知道她被冤枉,但在被判无罪的情况下还要继续被关押,这无疑这个家雪上加霜。
再加上一家人为了她的案子四处奔走,也承受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原本的生活节奏早已被打乱,甚至还可能陷入了经济困境。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份判决书的延误?法院给出的解释是,单是判决书的邮寄就花费了近半年的时间。
这看个解释,看似严谨,但却有很多漏洞。司法文书的传递都有着严谨规范的程序,为何会耗时如此之久?这些可能与流程失误很大的关系。
再加上受害者一直认为赵艳锦是杀人凶手,对于这样的判决可能会采取一些不当的行为,来阻碍判决书的传达。又或是社会舆论给这个案件带来了不同的声音,以至于法院在处理判决书时变得谨慎,甚至有些畏手畏脚。
明明法律已还清白,但还要被继续关押,赵艳锦和家人有多愤怒自不必说,这不仅是对她自由权利的践踏,也严重影响了司法的公正形象。更何况,监狱生活带给赵艳景的不仅仅只是失去了自由,在长达10年的囚禁日子里,身心都受到了巨大的创伤。
如今虽已出狱,但已身心俱损,生活带来的压力让整个家庭都喘不过气来。最后,赵艳锦决定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赔偿金额为290万。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这事对于赵艳锦一家和李桂兰一家来说,都是阴影,身心伤害、精神折磨和家庭损失,桩桩件件考量起来,索要或许并非贪婪之举。在经过一番协商后,她拿到了超过63万元的赔偿。
这笔赔偿虽然可以缓解她和家人的困境,但与她所经历的苦痛相比,又似乎显得微不足道。同时,相关部门也赔偿了李桂兰一家80万,并与她家达成协议,不再发起上诉。
通过这一案件,大家曾对司法是否公正有所反思。当真公平公正可以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如果司法机关在判定时,还要如此这般这般权衡利弊,那公正还能算是公正吗?只希望此类悲剧不再重演,让司法真正成为可以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权利的坚实堡垒。
结语赵艳锦这个案件造成的不仅仅是两家人的悲剧,也引起了大家对整个司法体系的反思。从没有直接证据就判定入狱,到迟来的正义,赵艳锦的监狱生活和李桂兰一家的伤痛,都显示出了司法机关曾经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许多漏洞。
尽管他们最终获得赔偿,但逝去的时光与生命终究无法再挽回。对于老百姓来说,司法机关是公正公平的象征,因此每个环节都需严格对待,勿冤枉好人,亦不可放过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