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公告:
备受各界关注的江西九江被告人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于9月9日上午将再次公开开庭审理。
南昌中院的开庭公告
在劳荣枝被抓获落网、从厦门押解回江西的一年后,去年冬至日(12月21日),南昌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经过两天的庭审,未当庭宣判,法庭宣布休庭,将另外择期宣判。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如今时隔近十个月,劳荣枝案再次开庭,等待她的命运将是什么?
劳荣枝案(系列串案)相对而言很是复杂棘手,毕竟案件的发生已经过去了20多年,属于陈年旧案。涉及到的犯罪事实、犯罪定性以及证据的收集、甄别、排除、确定等千丝万缕、错综复杂。
2019年11月28日,劳荣枝逃亡20余年后在厦门被警方抓获落网,然后被押解回江西。
我当时就预判,这系列串案虽然手段残忍、性质恶劣、造成的后果和社会影响很严重,但劳荣枝依然不会被定死罪,顶格是无期,判个二十年的有期是大概率的事情。
女魔头劳荣枝潜逃20年后在厦门落网
劳荣枝被押解回江西
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是因为:
劳荣枝完全可以把重罪推给已经被处死了的法子英,说是在法子英的暴力胁迫和威逼利诱下才不得已而为之,自己从没有合谋,然后承认和揽下较小较轻的罪名,向法庭证明自己属于迫于无奈被挟持的从犯(因为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果然,庭审开始,劳荣枝便是这番“操作”,当庭否认了公诉机关的多项指控,称自己也是受害者,是受法子英的暴力威胁、殴打、侵犯、名誉侮辱和人身控制才被迫这样做的。
她认为自己没有与法子英合谋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也不是自己的本意。劳荣枝表说自己极度厌恶法子英,法子英以自己的家人作为威胁,自己当时只有19岁,是被法子英诱骗的。
·劳荣枝供述,自己是在朋友的婚礼上认识了法子英的,法子英诱骗其外出赚钱,从1996年到1998年,自己遭到法子英的多次侵犯,曾有两次流产经历。
·劳荣枝认为法子英是个凶险的人,自己没有报警或离开法子英是担心自己家人遭到法子英的报复。
·劳荣枝透露,在逃亡期间从新闻上得知法子英被枪毙,自己心里很开心。
·对于公诉人指控的四起案件,劳荣枝表示,常州一案没有受害人身亡,他们共抢了7.5万,随后逃窜到合肥。合肥被害人小木匠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约135万元,劳荣枝表示愿意赔偿,但其全部家产仅有3万多元。
劳荣枝在法庭陈述
在当年犯下累累恶行之后,法子英和劳荣枝这对“雌雄双煞”遭到多个省市的通缉,公安和特警的对其围追堵截,甚至在合肥还暴发了“街头枪战”——法子英持枪械与前来缉捕的警察对射,举国哗然!法子英很快被生摛落网,劳荣枝却侥幸逃脱。
根据媒体披露,在得知女友逃走后,法子英很是“欣慰”,把所有的罪行揽在自己头上。还说,有些案件要么是他一人所为劳并没有参与,要么是他胁迫威逼劳荣枝参加的。后来法子英被正法枪决。
1999年,恶贯满盈的累犯法子英在合肥落网
司法机关判定嫌疑人是否有罪、罪行大小轻重,必须从“动机、行为和后果”三个要素综合通盘考量。
虽然劳荣枝的所作所为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人民群众尤其是受害人家属无不对其恨之入骨。但是法院审理审判案件,也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从动机、行为、后果三方面来量刑定罪。
蛇蝎妇人劳荣枝
后果已经为司法机关掌握固定,但动机和行为则有可能被嫌疑人推的一干二净!而且,公诉人或受害家属还没有完全锁定劳荣枝参与这些系列案件的真实动机和直接行为佐证。这就可能给了劳“负隅顽抗”力求保命的一线机会!
人们知道,贯穿庭审的前、中、后各个环节过程,劳荣枝所表现出来的求生欲望特别强烈,甚至公然在法庭上“卖惨”。
她的家属也不断地喊话,希望法庭能够“公开公正地审判劳荣枝”,这里面的“公开公正”,内涵的味道信息量很大。
如果法子英在被枪决之前确实是这般交代(把罪责都揽在自己名下),而劳荣枝又一口咬定是遭到法子英的胁迫、自己并没有绑架、抢劫、杀入的动机和故意,那么法院就不能判她死刑!只能适用“疑罪从无”,从轻判处。
本次庭审也是公开,广大的媒体、网民都在盯着,就更不能用主观代替理智、情感代替法律,草率地为定案而定案。
除非公诉人、受害者的家属找到了新的硬核证据(物证),可以直接锁定劳荣枝不是被胁迫而是主动参与相关案件,并且在系列案件中发挥较大的作用,是合谋、是共犯,杀死最后的疑问和悬念!
但是,在20年后要找到这些证据难度很大。因为很多直接关联的证人都死了,直接物证也在灭失……
这次开庭审理,法庭会依法当庭宣判。
如果公诉人在这九个多月的时间里依然没有找到更为直接、有力的新证据的话,本着“疑罪从无”的法治原则和精神,笔者认为,南昌中院这次作出的一审判决不会是死刑,而是无期徒刑或20年的有期徒刑附带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