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我穿进一本港城小说中,成了男主厌恶的短命未婚妻

朱灵讲小说 2025-02-11 20:10:37

我穿进一本港城小说中,成了男主厌恶的短命未婚妻。

这一次,我转身在宴会厅直接坐在了反派的腿上。

反派此时还只是刚从监狱里出来的服务生。

「您……要做什么?」

「任何时刻,任何地点,超级富婆,重金求子。」

我笑眯眯地往他怀里塞了一张小广告。

01

何明惟此时还不是后来冷漠倨傲的黑道大佬。

如今的他才十九岁,穿着侍者的白衬衫黑背心,打着一个滑稽的领结。

「你该不会是骗子吧?」他怀疑地看着我,「女士,请不要拿我开玩笑。况且,婚姻大事不能儿戏……」

「你不愿意就算了。嗯,我诚招身体健康、相貌端正男士一名,月薪两千包吃住,每年提供一次体检,圆我母亲梦想——」我念着小广告上的文字,装模作样看向人群。

「我愿意。」

他赶忙打断了我的话。

我当然知道,他无法拒绝。

按照书中的剧情,一年前他因为替妹妹出头,殴打了学校里的跟踪狂致重伤,后来被判刑九个月。

出狱后他被学校开除,家中还有寡母与妹妹要养,只得出来打工谋生。

因为付不起房租,他一家的家当都被扔在大街上,后来连妹妹都只能辍学,进了歌舞厅。

原本还有正经工作的他立刻辞职,去当了马仔。

他自此,便在黑夜中行走。

「何明惟恶毒阴狠,天生坏种,就算死去,也不能偿还生前所犯下的罪孽。」

结局,他流着血坠进冰冷的海水中。

小说作者轻飘飘地写了一句话,为他这一生盖棺定论。

而眼下,这位道上闻风丧胆的人物,正在我面前半蹲着修高跟鞋的鞋跟,一边小心翼翼地抬头问,「你说的包住,是真的吗?能不能带家属?」

02

港城,寸土寸金。

在九十年代,人们为了居住,不得不住在拥挤不堪的贫民窟之中。

我在街角看着两只瘦骨嶙峋的老鼠打架。

何明惟扛着两个蓝白色的塑料行李袋,汗珠从他的脸侧滴进白色的工装背心之中。他倒不是书中最英俊的那款,肤色呈麦色,因着父亲不详的缘故,有些混血感的深眼窝与高鼻,只是眼眸完全是纯黑,垂下眼睫时显出阴冷与凶相。

他身后站着个十一二岁的女孩,穿着校服,怯生生地看着我。

挨得极近的街坊邻居都探头探脑地张望着,小声议论纷纷。

「哎哟,那衰仔不是又惹上什么仇家了吧……」

「我看呐,是傍上富婆,吃软饭!」

「跟他妈干一样的勾当……他看过来了,看什么看,也不看自己长的什么模样!死杂种!」

何明惟气势汹汹地将行李袋往地上一丢,我赶忙拦住他:「别打架别打架,这大白天的,你又有案底在身,等以后晚上再来套麻袋不好吗?」

何明惟:「?」

「你不应该劝我不要打架吗?」

我「哼」了一声,瞥向那些缩起来的脑袋,「有人嘴巴不干净,等夜黑风高,得找人来把他们牙齿敲碎了看看呢。」

成功吓唬完说闲言碎语的街坊后,我转身将宾利的后备厢打开。

何明惟看了我一眼,将东西规规矩矩地放好,同手同脚地坐上副驾驶。

「老板,打人是不对的,况且、况且打了他们,这帮人说不定就碰瓷赖上您了……」他侧过脸,避开我的视线,嘟囔道,「被说几句其实也没什么。」

我:「?」这是你一个睚眦必报的大反派该说的话吗?

03

我给何明惟一家找的是我自己商铺后的一处小房子。

一共六十平,一厅一室一卫一厨,客厅用帘子隔出一块,安了张行军床,作他睡觉的地方。

小房间则留给他妹妹和母亲。

「毕竟你妹妹也慢慢长大了,又是青春期,还在一个房间不太好。安排得比较匆忙,空房子现在只剩这一套,」我环顾一圈,「别担心,给我干活,你多半时间是要住我别墅那边的。」

何明惟却愣愣的,眼眶微微发红。

「这已经很好了。」

之前他们一家三口都挤在一个十五平的阁楼里。

「漂亮姐姐,」何明书同样难以置信,蹑手蹑脚地走到我身边,她望了一眼她哥哥,几乎羞耻地、结结巴巴地问,「请问、请问您是要我哥哥给您做什么活呢?」

那些邻居的话,她也听到了。

何明惟拿着行李袋的手狠狠攥紧,身形一僵,紧张地看着我。

我弯下腰,摸了摸她的脑袋:「我要让你哥哥给我当司机。」

「可是我哥哥不会开车啊。」

「没关系,去学就行了。」

我就不信,上一世能黑白通吃、自学三门语言的人,能学不会开车!

04

说了要送何明惟学开车,第二天我就把人带去了。

除了学车,我作为黑心资本家又给他找了份临时工,是充当我的马仔保镖。

我的内心依旧不安——我给何明惟找到了住所,是否就能改变他的人物命运?而我自己又能否摆脱「剧本」的控制?

按照原本的剧情,我与男主景余徽将在下个月正式定亲。

然而这件事是个彻头彻尾的笑话。

书中,「我」从大学时期苦追景徽六年,死缠烂打、威逼利诱,最后更是不惜利用他醉酒,逼迫他对自己负责。而景余徽一直深爱着自己的初恋白月光,对「我」是厌恶至极。

回忆着这一切的我真是忍不住狂翻白眼。

是谁最后因被男主针对,害得家族破产、流落街头?

是谁被众人耻笑、陷入绝境,在菜市场疯癫般捡烂菜叶?

是本舔狗。

俗话说,舔狗不得 house。

真正的心寒不是大吵大闹,而是目光浅浅……算了,我直接当场手撕剧本。

05

我决定在订婚宴上当场退婚。

这事我提前去与我的父母商量,我妈仔细观察着我脸上的神情:「你不是一直都想嫁给他吗?怎么了这是?」

我爸则是重重放下茶杯:「不嫁也好!我早说那浑小子不行!要不是你求着,我早不跟他们合作了!一点感恩之心都没有,对你也不好!你总算清醒过来了!」

对现在的景徽来说,我这种豪门千金无疑是低嫁。

大概也因为这样,他的自尊心始终接受不了。

哪怕日后他富甲一方,也难免被有心人嘀咕「是凭岳父才爬上来的」。

而我在他困难时候拿钱和资源的帮助,则被他认为是一种羞辱。

「我们只想你过得好……」妈妈满目哀愁,我追景徽的这几年,实在是把他们折腾得不轻。

我抱住妈妈,小声道歉:「以后再不会了,真的,原来是我犯傻。」

从家里出来,我重重叹了口气。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就在家里公司里帮忙,主要是把以前那些明里暗里跟景徽的合作断掉。

我倒也没有赶尽杀绝,毕竟男主的命运难以揣测,主要是把对自家公司无利可图,又或者是让利颇多的项目理个清楚。

然而就这,景徽破天荒地主动打了个电话给我:

「鹿清,你又想干什么?」

我也不客气:「景先生,请你说明白一点,我怎么你了?」

「你……」那头语气沉沉,称得上咬牙切齿,「你不要胡闹。」

说着便挂断了电话,似乎笃定我会慌张地再打回去一样。

我冷笑一声,扬声对着门外守着的人说道:「小何,我要出去逛街!把车准备一下。」

何明惟穿着一身黑,他人高马大,保镖的廉价西服也穿得挺括。

我索性便让他帮忙拎包——

专业的保镖都很有职业素养,只负责我的安全。他倒是可以随意使唤。

「好的。」

06

到了尖沙咀,我又打发何明惟去买咖喱鱼丸。

因为从小父母管得严格,这种路边摊上的东西很少让我吃,使得我的口味还就偏好垃圾食品。

不然也不会景徽带「我」去吃个路边摊,便让富家女一朝感受到「人间烟火气」。

这条街上有不少红火的小吃,有时排队都要排一两个钟。

我先去了婚纱店,满不在乎地把提前订好的婚纱取消。

「景太太,您这是——」

「什么景太太,」我皱着眉头,「乱说什么。」

「可是您的婚纱是专门设计的,您的定金也已交过……」

我摆了摆手:「定金我不打算要回了,不过婚我也不结了,要婚纱也没用。」

奢侈品店店长的笑容顿时干巴巴的。

我想,不出今天,那些贵太太都能听到鹿家退婚的风声。

走出商场时乌云密布。

港城似乎很久没有这样的坏天气了。

07

《酒店实拍,鹿清潸然泪下》。

《真面目曝光!鹿清过往强吻景徽激情四射》。

我默默把近日的港媒小报放在一旁,手指烦躁地揉了揉太阳穴。

越到之前公布的订婚的日子,各方的传闻也愈加暗潮涌动,不知多少人背地里等着看我的笑话。

外界腥风血雨,我则懒懒地趴在衣帽间的沙发上挑衣服。

「不要这件,嗯……要那件红色的旗袍。」我对着一柜子白色的小洋装很不满,原来为了追景徽,以为他喜欢穿白衣的女孩,搞得衣柜完全不是我的个人风格。

何明惟便去取架子上的衣物。

他手指碰到丝滑的绸缎时,脸上的表情就好像碰到了一团火焰似的。

直领,右斜襟开口,紧腰身,衣长至膝下,开衩颇高。

「你转过去。」我颇有几分恶劣地欣赏完他有些窘迫的表情,坐起身来命令道。

何明惟垂下眼睛,僵硬地转身面对着墙。

我换上旗袍,定做的尺寸极为合身,将我的身材衬得凹凸有致。

毕竟我的人物设定就是明艳娇媚的恶毒女二啊。

我将衣襟上的盘扣一一系好,又在首饰盒中一阵挑选。

将拍卖会上港城仅一幅的红宝石耳坠挂在耳旁,配一条纯白的皮草披肩,简直张扬得没边了。

「你转过来吧,」我对着镜子转来转去,「下午去把我放在店里维修的表取回来。」

何明惟发着呆,也不知走神到哪里去了。

「小何?」我在他面前晃了晃手掌。

「是,鹿小姐。」他移开眼神,忽然又小声开口,「这样会不会冷?我是说,您的腿会被冻坏的。」

我似笑非笑看他一眼:「下了车就是室内,没什么要紧的。」

他点了点头,退到一边。

「眼睛看哪呢?」

于是下一秒,不出预料地,我看到他的耳朵像煮熟了的虾一样通红通红。

谁能想到,一代大佬年轻时,竟然纯情至此……我不怀好意地想,他搞不好三十岁的时候会变成魔法师。

08

我穿着一身足以闪瞎众人的行头,风风光光地参加我的订婚宴。

当天名流如云、狗仔攒动,从街道望去,似乎整个港城的豪车都聚集于此。

小何司机尽职尽责地来为我拉车门。

我露出淡淡的冷笑,刚一下车眼前便闪光不断,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小报记者疯狂地照相,试图拥挤到我的身旁。

「鹿小姐请问外界传你苦追景徽多年是真的吗?听说你还逼他向你求婚……」

我充耳不闻,何明惟挡住一干闲杂人等,正在这时,我的身后再次传来惊呼声。

那些狗仔立刻抛下我,将注意力转移到另一位主人公身上。

景徽。

他面无表情地走下迈巴赫,一身有穿着痕迹的半旧高定西服,手捧着一束白色玫瑰。他人长得高,样貌端正,是时下较为流行的「天王」长相——细窄的东方式双眼皮,头发向后梳起,下颚线并不过于锋利,但清晰流畅。

仅从外貌上来看,被认为是本故事男主当之无愧。

这样英俊的亚洲面孔,在此地受众是最广的。

他一出现,人群的焦点就变了。

「景徽先生!景徽先生!」

若是往常,我也会为此神魂颠倒,但如今我只是耸耸肩,便要走进宴会厅。

在那当着所有人的面退婚,从此以后桥归桥,路归路。

再不相干。

「景徽先生!您真的要跟鹿女士订婚了吗?据我们所知,您似乎并没有忘记您的初恋,您一直在等她从法国回来——」

「阿徽……」

来了,我神色一凛。

与小说剧情一模一样的发展,人群中一声极细极弱的声响发出,一个穿着白裙的姑娘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Linda 一手拿着行李箱,显然是刚从机场匆匆赶来。她一望向景徽,顿时两行泪滚滚而落。

我:「……」

不是,到底是你来抢婚还是我来抢婚,你还一副受害者的样子?

狗仔们敏锐地嗅到了狗血八卦的味道。

「对不起,阿徽,我……是我来晚了……我只想问你,你是真的想、想和这种女人订婚吗?」Linda 咬住下唇,楚楚可怜,「我比谁都希望你能幸福。」

原本之前的我会在此时怒不可遏,一把上去将人推倒在地,又逼景徽表态与自己结婚,坐实了自己「恶女」的名声,也因而被景徽记恨了半辈子。

而市井百姓不闻真相,只知道他们青梅竹马、金童玉女,硬生生被我拆散。

想到这,我不由得翻了两个大白眼。

「Linda 小姐,看来你们情深义重,不如这样,我成全你们!」

「你——」景徽皱眉看向我,眼神中的厌恶一闪而过,「你胡闹什么?Linda 刚回国,她对许多事有误会,但我答应过你的事就不会不算数,你不要伤害她。」

「伤害?什么伤害?」我「咯咯」地笑了起来,双手击掌,背后我的人捧着喜事所用的糖果点心鱼贯而出。

何明惟适时地递上麦克风给我。

「今天,我们聚在这里,是为了我们共同的好朋友,Linda 小姐与景徽先生的订婚宴!我鹿清不愿做强人所难的事情,因而在这里为他们做个证婚人,祝景徽先生与 Linda 小姐百年好合!」

Linda 脸色煞白,看上去仿佛要晕倒一般:「鹿小姐,我没有这个意思……我真的不是故意来抢走你的未婚夫……」

「哦,这样呀,」我笑眯眯地开口,「那请问,你的行李箱能否打开给大家看看呢?」

景徽叹气道:「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我只当她是我的妹妹罢了。要是我真的对她有意思,那我们早十年前就该在一起了,何至于现在闹成这样。」

我依旧笑:「打开吧。」

Linda 依旧没有动作,我朝何明惟使了个眼色,他走下台阶,直接抢过那个硕大无比的行李箱。

打开后,里面放着一件纯白的婚纱。

顿时哗然。

「这也太……就算是青梅竹马也不能就这么抢婚吧……」

「而且哪有这样的,订婚消息都放出那么久了,现在不就是给鹿家难堪吗?」

按照剧本,原本我和景徽心中有刺地订婚后,他们两人竟悄悄跑去了旁边无人的小教堂,定了真正的亲。而 Linda 在晚上特意跑到我面前炫耀:

「景徽是迫不得已娶你的,等着吧,他马上就会甩掉你。」

在闪烁得如同白昼的摄像机中,我使出致命一击:「在此,我就祝二位百年好合了。对了,追你这些年送的礼物也不用退给我。」

「我实在是不喜欢二手货。」

09

当天头版爆卖,接着一个月,期期都是我。

上多了头版,竟然有娱乐公司想来签约。不过我对唱歌跳舞演戏都没有兴趣,因此一律拒绝了。

等到开学日,我兴冲冲带着何明惟去大学了。

虽然在书中我不学无术,但时隔多年重温校园生活还是挺有意思的。

不过更重要的是,我想尽可能改变何明惟的命运。如今他已经学会了开车,但不知是不是因为没了从前的压力,他整个人变得相当平和。

我想了想,打发他在大学旁的一家房产中介里当销售。

如果他自己争气,或许会慢慢摸索着完成曾经建筑师的梦想;如果他没有野心,也足以让他平凡而安稳地度过一生。

不出一周,他果然来找我借图书馆的阅览卡。

我在心中叹了口气,早知他非池中物。

这样的人,让他在我身边开一辈子车,是可惜了。

我把卡借给了他。

「哔——」我从背包里掏出笨重的大哥大,看着上面显示的号码,感觉头更痛了。

自退婚后,景徽简直打来了一百个电话。

「喂,喂,喂,」这东西信号也差,我拔出天线转来转去,「听得到吗?你有事赶紧就说,别每天没完没了地打来。」

那头的声音嗞啦嗞啦的:「鹿清,你……是一直在怪我吗?」

「景总,那都是过去的事了。」

「出来聊聊吧。」

「我上次话都说得很清楚了,我跟你也没什么好聊的。」

上次那样讽刺他,搞不好把我约出去套个麻袋都有可能。

「为什么?……答案……你……嗞啦嗞啦……喜欢……」

我听着断断续续的声音,烦躁地直接挂了。

鬼才理他。

10

我在大学的专业是国际贸易。

一开始总是被围观,后来次数多了,同学们也见怪不怪了。

因为我身上的谣言太多,以至于我都懒得辟谣了。

不过因为吃不惯学校食堂,我索性天天拉着何明惟兄妹两人下馆子。

何明书如今是个小学四年级的小学生,扎两根羊角辫,笑容中有一些懂事的孩子特有的拘谨。

「脆皮乳鸽、冰镇咕噜肉、松露豆腐、罗氏虾……」我拿过菜单噼里啪啦点了一堆。

有何明惟在一块吃饭的好处是,不管点了多少,他都能全部吃光。

而我能尝到各种各样不同的菜品,又不至于浪费。

一开始他们两人都推辞,后来我说是两全其美的事情,况且何明书在长身体,天天吃些没营养的面包怎么行呢?

何明惟乖觉得很,总是见我与他妹妹吃饱了后,才加快速度,埋头苦吃。

就这么喂了这一大一小半个多学期,何明惟个头又高了一些,比原来的瘦弱相好不少。

何明书与我渐渐熟了后,也总烤小熊饼干给我吃。

「姐姐,这是我烤出来最好吃的一批了。」

平日里她总在楼下的面包房帮忙。

我捏着她近日里来有些胖嘟嘟的小脸:「有没有乖?作业做完了?」

「有的,做完了。我还有帮哥哥打扫房子。」她从包里掏出一张试卷给我看,全是对的。

这兄妹两人倒都不是蠢人。

「那奖励你今天去吃奶油小方……」

何明书脸上露出大大的笑容,小心地牵了我的手。

走出校门口,何明书让我弯腰,在我耳边悄悄说道:「姐姐,刚刚树后面一直有个大姐姐在盯着你。」

我一愣:「你确定?长什么样子?」

「确定,我刚刚不是在水池后面等你吗,我就发现她一直躲在那里怪怪的。她……看起来很像报纸上的那个、那个『琳达』。」

Linda?

我深吸口气:「好,你不要回头,现在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的样子,我们先回车上。」

11

琳达看着远处走远的两人,心绪不宁。

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

她是这本《穿成港城白玫瑰》的小说作者,现实中则是一名奢侈品专柜销售。工作中常常能接触到不少富人,自身的工资却也就那么回事,卖出一个包提成才十几块钱。因此在空余时间,便在网上写小说来赚外快。

常常来店里的有个叫作鹿清的女人,长得艳丽而有攻击性,常常眼睛不眨地买下一排包包。

琳达也不是嫉妒,可一个年轻女人,要不是做那种事,哪能口袋里有那么多钱?

因而与同事吃午饭时,她忍不住多嘀咕了几句。

果不其然,有一次她便看到鹿清带着一个男人来了。

那男人长相颇有几分混血感,又高又帅,举手投足间都是贵气。以琳达一双火眼金睛来看,绝非普通小开和打肿脸充胖子的工薪阶层。

她留了心眼,这大约就是这女人的金主。

其实琳达也没想做什么,她好歹也是自食其力的人,只不过在帮这男人取西服和换领带的时候,不小心指尖蹭到了他的喉结罢了。

「老婆,你来帮我看下我这衣领是怎么回事?」男人径直走向一旁。

镜子前的鹿清回过头,浑然不在意地把自己背着的女士包让他背过,捏了捏自己的肩膀:「重死啦。」

不知道的以为她背了五公斤的砖头呢。

这么娇气。

「你以后别丢下助理自己出来,我不在包都没人帮你背。下午你有会,待会儿咱们就直接去楼下餐厅吃吧……」

两人说说笑笑,也没再买包。走出店门时,鹿清忽然回过头望着她,似笑非笑地弯了弯嘴角。

虽然鹿清什么都没说,琳达却从那一眼里看出了遮掩得很好的蔑视。

凭什么?

凭什么世界如此不公平?

凭什么有些人生下来就什么都有了,有些人却只能每天弯着腰挂着讨好的笑容?

那男人又有什么了不起的,那副长相真说不好是哪个地方留下的野种,搞不好就是个豪门私生子罢了。

琳达吃夜宵时与同事抱怨,同事是个刚来不久的干练女孩,但话说的也让琳达不满意。

「嗨,这就是我们的工作啊,而且我们薪水也不算低,还不用风吹日晒,肯定也有人在想我们凭什么呢。」

「我们工作一百年,也挣不到像那些顾客那么有钱。」

同事小声道:「咱们过好自己的生活就行啊。」

两人话不投机,只得早早散场。

回了家琳达心中依旧憋着一团火,这个世界上实在是有太多的盖茨比了。

她拿出笔记本电脑,在网上搜寻了一番资料后,快速在键盘上敲击了起来……

她知道鹿清爱人的名字,故意将那男人设置成一个社会底层,又将自己的名字作为主角,虚构了一个完美的男人,是自己两小无猜的青梅竹马。

至于鹿清的身份,倒没有太多的变动,只是将她改成是那个嫉妒自己的角色,结局设置成精神失常、穷困潦倒。

琳达对这本小说投入了十二分的精力与热情。

甚至连睡梦中,她都好像生活在那个小说的世界中一般。

以至于有一天她一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成了那个衣食无忧、远赴法国留学的天才画家,琳达。

可是为什么,现在故事的剧情全变了?!

12

我回到家,心中那种不舒服的感觉依然存在着。

拿出大哥大,我给几家专业的安保公司打电话,又亲自一一面试,挑出数十名安保,进行了一次保护的升级。

何明惟不知出了什么事:「这是惹上什么仇家了?要不要我去解决……」

「来书房跟你细说。」我吩咐两个安保随时随地要跟紧何明书。

来了书房,我把被人跟踪的事告诉他。

「这事很奇怪,因为离退婚风波都过去快一年了,她却现在还在跟踪我。不仅如此,原来景徽三天两头试图给我打电话,上个月以后也没动静了,我原本以为是他终于闹腾够了。」

何明惟也皱起眉:「他们两个联手要一块对付你?」

我点头,一时不知要不要把这个世界其实是一本小说这件事告诉他。

说了可能会被当成神经病。

现在回想起来之前自己作为女二,简直像发疯似的追求着男主景徽。可究竟是为什么?两个角色明明连交际都很少……

可行为就像被什么可怕的力量操纵了一样。

犹豫片刻,我斟酌道:「目前还不清楚他们会怎么做。不管是琳达还是景徽,你都要小心再小心,也千万不要相信他们说的话,我感觉他们好像有一种能力可以操纵别人。」

何明惟震惊地瞪大眼睛:「你、你是说……类似催眠术那样的?」

「具体的我也不清楚。」我苦恼地捧着下巴。

「放心,我不看他们,也不跟他们说话,谅什么邪术也没用。」

我:「……」

总感觉有什么事情被他误会了。

13

布置好了安全工作后,我又特意找了几个专业人士,隐秘地跟踪着景徽与琳达。

不能怪我胆小,实在是如今风起云涌,时不时地就能听到什么富商之子被绑架的新闻。

港城这些年不太平。

好在无甚风波地又度过了一年。

何明惟这一年过得十分辛苦,一方面如从前的剧情那般,他开始自学语言,另一方面还要旁听建筑课程,准备统一考试。他又一直做房产销售,港城的居住需求实在庞大,赶上行情好的时候,开一个别墅单能吃半年。

见他们兄妹都自力更生了,我也就放下心来,每天上上课,闲暇之余在全世界各地寻找市场。

安保团队也一直与我汇报情况——

有一次,他们发现琳达一直跟着何明书,还企图将她拐到一艘离港渡船上。

好在何明书人小鬼大,带着人在小巷绕来绕去竟绕到警署门口。

安保也就从暗处出现,将情况告诉了阿 sir 们。

琳达因涉嫌拐卖儿童而被拘留。

我原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然而我没想到的是,在审讯室里的琳达忽然要来了纸笔。

没有人知道那一夜她究竟写了什么,据看守她的人交代,她一边写,一边哭,字迹十分潦草,嘴巴里还念着什么「去死」「主角」之类的词,最后将那些纸撕得粉碎,硬生生自己咽了下去!

「祝何明书小朋友毕业快乐~」

点点烛光晃动着,不知不觉我已经来到这个世界两年了。

「谢谢。」何明书吹灭了庆祝蛋糕,不住地往门口张望。

「你哥说他马上到,他现在可是个十足的大忙人。」如今的他已经走上了从前成为大佬的那条路,只是更加平坦、顺利。

只有在此时,才会恍然大悟——原来痛苦和伤害从来就并非成功的催化剂。

这辈子没有经历过太多痛苦的他,在性格上平和,行事也不再偏激过头,这该是他原本的命运。

然而就在开春之后,鹿家的生意突然一泻千里。

这几乎是一件不讲道理的事,几乎一夜之间,许多合作伙伴宁可付违约金也要解约合同。

所有的生意都陷入了停摆状态,可一切都没有任何的征兆和根据。

就好像是上帝翻了一页人生剧本,在纸上随意写下了一行字:

「因时局动荡,鹿家陷入破产的困境,没了家族靠山的鹿清很快暴露出绣花枕头、爱慕虚荣的势利一面,她只能放下自己的高傲和伪善,痛苦地在歌厅出卖尊严,晚年穷困潦倒……」

鹿家确实一夜之间破产,房屋、车辆等都被逐一拍卖。

我的父母亲就好像忽然白了头,苍老得无法再帮他们的掌上明珠。

风雨飘摇间,我只能硬着头皮顶上,索性壮士断腕,将手上许多曾经的利润和王牌项目都分了出去。

奇怪的是,我发现很多人都好像处于一种浑浑噩噩的状态,完全不像从前他们那么机灵、大胆和富有创造性。

更有甚者,过了许久找到我,疑惑地问:「我当时为什么要和你们停止合作?奇怪,我从来没这么想过,可不知怎么就好像有个声音,叫我必须解约……真是纳闷,那阵子就跟中了邪一样。」

而我一时也没这个精力去探查,光为了生存我就焦头烂额了。

原本流动的资金一被卡住,许多窟窿就得填补。我变卖了我的名牌包、手表等,带着一家人搬进了一套租来的小公寓里。

奚落者和看笑话者络绎不绝。

一安顿好,我就马不停蹄地也跑去大学旁边做房产销售。

之前为了帮何明惟,我自己也了解了不少,因而上手很快。这中途何家兄妹两人都跑来帮我,甚至何明惟为了帮我家,一度惹上了不少麻烦。

「阿清,我来给你介绍生意了,有人要租房哦!」对街的邻居翰叔笑眯眯地拉着一对夫妻来。

「好咧,」我也笑眯眯地,「我一定给介绍好房子,看你们有什么需求。」

「交给她你们就放心好,全港最好最实惠的房子她都知道,一点也不坑人的!」

我骑着车带人去看房,店里小妹喊:「清姐,何大哥给你送便当来了!」

「知道啦!」

声音急得都消逝在风中。

翰叔对赶来的后生何明惟摊开手掌:「你不晓得伐,我刚来港城,阿清帮不少忙,给我介绍了门店,看我腿脚不方便还帮我打扫,港女看起来风风火火的,心思可细腻!」

「是啊,」何明惟如今多了几分不动神色的沉稳,微微笑着,「她一直很好。」

14

晚上七点多我做完生意才回到家,住在隔壁的何明惟来敲门,见我抱着一个超大水杯咕咚咕咚地喝水。

何明惟:「……」

我振振有词:「说了一下午话,嘴巴好干。」

「待会儿饭又吃不下,」何明惟有些无奈,「休息会儿来吃饭。」

我看他系着围裙,嘿嘿一笑:「那我不喝水了,我要喝鱼汤。」

事情发生后,也只有何家兄妹依然待我如往昔。

我匆匆冲了个澡,头发半干着走到对门,何明书正在端碗到桌上,一边背对着我讲话:「哥,都说要抓住一个女人的心,最重要的就是抓住她的胃。你这个做菜的手艺要继续努力,我清清姐不喜欢吃藕和西兰花……」

我脚步一顿,推门的手就停住了。

「少八卦大人的事。」何明惟弹了一下妹妹的脑瓜。

「嗷!我要告诉她你欺负我——」

我深吸口气,走了进去:「好香呀,看看今天又做了什么好吃的……」

饭桌上简简单单一荤两素一汤,白天奔波得累,如今我一顿能吃完一大碗饭。

我们便一边吃饭一边聊,何明惟问我要不要去他公司做事:「虽说还在创业期,但现在人员稳定了些,前段时间我就想问你,但是那会儿我自己都没把那一摊事理顺,兵荒马乱的。」

我摇头:「不用,我明年才毕业,我有自己的打算。你是真的喜欢跟房子打交道,我可不是。」

「好。」何明惟便不再问了。

何明书叽叽喳喳开始说国中的事,什么老师凶巴巴打小男生们的手板心。

吃完饭,我们又跑到阳台喝茶,何明书很有眼色地回房间做作业。

「对了,有件事我想跟你说……」何明惟吞吞吐吐。

我心跳顿时漏了一拍。

「今天那个『琳达』来找我了。」

什么啊。

我满头雾水。

「你还记不记得你很久之前跟我说的,你说她身上有邪术什么的。」何明惟沉沉道。

「嗯,记得,怎么了?」

「我怀疑……她应该确实有这个能力,是让人鬼上身。」

「应该不可能吧?」

何明惟凑到我身旁:「从你家破产开始,我就到处打听,发现很多人行为诡异,和平常完全不一样。那时我就开始怀疑,今天她来找我,我刻意看都没看她,一句也不接她的话,结果她气疯了。」

我若有所思道:「不过,她找你有什么事,都说了什么?」

「很奇怪的话,让我离开你,还说什么跟着她才能顺风顺水。」

何明惟没说的是,她似乎很笃定,接下来自己会爱上她。

怎么可能,他们见都没见过几次。

他默默咽了咽口水,看着趴在栏杆上的人,她穿着一件粉白色的吊带,露出光滑的肩头,好像还能闻到隐隐约约的肥皂泡泡水的味道。

我想了想:「她确实身上有太多疑点,实在不行我们就离她远点。等我毕业后,搬出港城也说不定,她总不能操纵全世界吧?」

「不用担心,」何明惟十分有信心,「我托人找了有名的天师,对驱鬼抓鬼很有一套。」

「诶?!」

15

我万万没想到,何明惟居然真的请了人来……

跳大神。

事到如今,我已经没法告诉他,这可能是一个小说世界的事了。

大师也很不一般,一来就掐指一算,算出在港城的上空笼罩着一股乌云,非常地邪恶。

我默默地想,现在的骗子口气真大。

我实在是迷信不起来,倒是何明惟兴冲冲地,不仅找来许多桃木剑、符纸一类的东西,只恨不得找个最安全的地方把我藏起来。

就这样在深藏内心的微小不安中,我从大学毕业了。

在学校举办的仪式上,我从校长的手上接过证书。就在往台下看的一瞬间,我发现观众席坐着一个格格不入的人——琳达。

她看上去憔悴至极,从前那般楚楚可怜的模样全然褪去。

她的眼睛中仿佛有火焰燃烧。

我走下台后,她同时起身,在我面前挥动着一张照片。

照片上何明书被双手双脚反绑着,一开始就是被坏人强行带走的。

因为没有钱付安保费用,所以那些人早就撤走了……

我冷冷道:「有什么事你找我,总欺负一个小孩算什么?」

「小孩?别装了,你也都知道不是吗?她只是一个我写出来的角色罢了,我今天让她被绑架,明天就可以让她死,你明白吗?」

琳达的音调急促而瘆人:「我真没想到,你能一而再再而三地改写我的剧本……想救她的话,今晚十一点来 H 号码头。」

「砰!」

庆祝的彩带在我们的头顶上空炸开。

琳达洋洋得意地看着我苍白的脸色。

「这就是我送你的毕业礼物。」

16

夜晚的海风呼啸。

无边无际的黑色潮水似乎要将人吞没。

我提着手电筒,四处照了照,又看向不远处的码头。

嗯,我当然不是一个人来的。隐秘的警用摄像头别在我的靴子上,记录这一切。

码头上停着唯一一艘货船。

我走上去到处转着:「明书!明书!你在这里吗?」

没有人回应我。

腰间的小灵通响了起来。

上面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我接了起来。

「鹿清,你终于来了。」琳达欢快地说着,「我等了你好久了,本来我早就该来会会你的。只是那个小瘪三,死杂种,要不是他找来一堆天师限制我的能力,你坟头的草早该有一尺高了。」

我懒得理会她这些挑衅的话:「何明书在哪里?」

「为什么要这么着急呢?我以为你永永远远都不会明白着急是什么滋味。」

「你究竟想要什么?我与你根本就无冤无仇,你喜欢的人我也早就还给你了,为什么揪着我不放?」

琳达笑得喘不过气:「你说这种话,我怎么可能不讨厌你?什么叫还给我?你都不要的垃圾货,施舍给我有什么意思?」

「你总是这样,所有的好东西都是你的,这就够让我恨你了。」

我发现这人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你现在没有钱,还能撑住是因为你觉得你还有爱。我真想看你知道自己其实一无所有的表情。」

「琳达,」我揉了揉太阳穴,「你是不是真的闲得慌?你要晚上实在睡不着的话,你就出去找个夜班上上,行吗?」

「我不需要。何明书在 Z 港,她要死,或者你死,何明惟总归要选的。你觉得他更在意——」

下一秒,电话戛然而止。

电光石火间,我立刻打电话给外面的警察,让他们赶紧派人去 Z 港。一出舱门,发现后船的火势已经燃烧起来了,而在刚刚的通话间,船已经离港口有了不短的距离。

一咬牙,我转而打给何明惟:「明书在 Z 港,你赶紧过去!」

……嗞啦嗞啦……

怎么小灵通关键时候信号也这么差!

我气得破口大骂,索性把外套外衣都脱了——我不在乎,只要能活下去就行,这些衣物到水下会太重。将头发草草扎了起来,又把小灵通用绳子绑在脚上——

但愿它说防水是真的防水。

我穿着一套内衣直接跳船。

喵的,没见过冬泳啊!

意料之中的,海水里极冷,且还有一股暗流,将我往靠岸相反的方向推。

我咬紧牙关,尽可能地往岸边游。

如果失温过久,我很可能就再也上不了岸了。

我的心里只有了一个念头,游下去。

不知游了多久,我的视野早已模糊,连手脚也只是机械地摆动着。

琳达说错了一件事。

从始至终,我从来没有想过何明惟来救我。

我们鹿家人,在战火中都不愿投降,在港城多少年才扎下根来,永远不可能失了智一般乞求一个男人的救赎。

景徽不行,何明惟也不行。

在意识昏沉间,我听到了轻轻的、空灵的铃声:

「……莫非可终身美丽

才值得勾勾手指发誓

对你不只感激敬礼

当你知己才是虚伪

莫非多一分秀丽

才值得分享我的一切

给我自信给我地位

这叫幸福不怕流逝

任他们多漂亮

未及你矜贵……」(《终身美丽》郑秀文)

我缓缓地,缓缓地,阖上了眼睛。

17

再次醒来时,已经身处医院。

护士告诉我,是我的小灵通铃声不断地响起,才及时让海面搜救队找到我的位置。

「何明书呢?就是那个小妹妹,她怎么样了,还有她哥哥……」

「她很好,琳达……就是那个凶手,已经被抓起来了。」

我以为是说全都平安的意思,便开始在医院休养。

但一个星期了,何明惟都没有来看望我,我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劲的。

我打他的电话,他也不接。

直到何明书哭着来找我:「姐姐,哥哥不见了,哥哥不见了,他们说……」

「他们说……」

「哥哥死了。」

报纸上写着,何明惟当时身在 H 码头,决定救距离更近的我,搜救队把我救起来后,他一路冲到了 Z 港。但此时已经来不及了,他竭力把昏迷的妹妹从火场中推了出来。

后来发生爆燃,他就再也没出来了。

何明书哭得大声:「姐姐,他们是骗我的对不对,哥哥又忙去了,肯定很快就会回来的!」

「一定是这样的,姐姐你在这里,哥哥一定不会丢下你不管的,他最最最喜欢的人就是你了……」

他从来没有当面与我说过。

何明书紧紧地、像抱着水中的最后一根浮木一般抱着我。

如果他第一时间去救何明书的话,或许他不会死。

「对不起。」

小女孩笨拙地擦着我脸颊上的泪珠:「哥哥不会想看到你伤心的。」

病房的门被敲响。

警署的人望着我们:「就在今天上午,琳达在审讯室用一支炭笔自杀了。」

18

我从一个很深很深的噩梦中惊醒。

醒来时,大汗淋漓。

身旁的男人打开台灯,他的眼眸在昏黄的灯下显出些异域感。

「怎么了?」

「我好像做了个噩梦……」我晃了晃脑袋,用手掌去摸他的心跳,「我梦到你出事了。」

男人低声笑:「我这不是好好的吗?别怕。」

我又问:「明书还好吗?」

「她正在夏令营呢,你别太担心了,她一个人在外也能照顾好自己。我明天带你去看她,好吗?」他端来半杯温水。

我低头喝水,忽然心里有些委屈:「在梦里你把我们都吓坏了,我三天都不要理你。」

「……」

打开手机,一条新闻吸引了我的视线——

《穿成港城白玫瑰》的作者在家中情绪失控,大吵大闹,被其家人强制送往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小说无限期停更。

在精神病院,她用一支炭笔在整面白墙上涂满了四个黑色的大字。

那些字的内容是一样的,都写着:

「我不甘心。」

隔日,我找来律师,将这本含有我和我爱人名字的小说告上法庭,永远下架。

【本篇故事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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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灵讲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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