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2022年了,竟还有人去抢银行。
针对该案具体情况,山东泰安警方通报如下:
11月15日12时许,接报警称:在泰山区一银行内,有一名歹徒持凶器抢劫并挟持一名人质。犯罪嫌疑人情绪激烈,叫嚣与人质同归于尽。经多次警告无效后,公安机关于13时12分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击毙,人质被成功解救,无其他人员伤亡。
根据警方通报,该嫌疑人手持凶器,应该并非枪支。到底是在银行内实施抢劫,还是直接抢劫了银行,暂时也不得而知。
我们知道的只是,嫌疑人挟持了人质,并在多次警告无效后,被警方依法击毙。
如果这是一部电影,按理才刚刚开始。但在现实中,这就是结束。围观的,可以散了。
法律规定,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人民警察可以使用武器。
无论电影桥段怎么拍,在现实中,一个人选择抢银行,大抵相当于选择死亡。
关于此案,知道这一点血的教训就够了。
至于歹徒姓甚名谁,他为什么要这么干?是不是遭遇了什么不幸?他知不知道挟持人质抢银行的后果?抑或电影看多了,以为会有谈判专家,然后上演街头飞车?
凡此种种,专家当然可以去研究,但公众没必要关心,媒体也不应该报道。
因为,这样的后续报道,以及可能引发的关注,也许正是嫌疑人想要达到的某种社会效果。
对嫌疑人滥施同情,不仅不必要,而且不应该。
无论个人遭遇了怎样的不幸,也不是实施暴力犯罪的理由。
即便自感生活不如意,或者悲观厌世,也不能丧心病狂地伤及无辜。
抛开法律、以暴制暴的“正义感”,是一种“可怕的正义感”。
再坏的人,也会有自己的正义理论,但是,犯罪就是犯罪。
成熟的法治社会,容不得戾气弥漫。动辄诉诸暴力的戾气,突破了文明社会底线,若任由戾气蔓延,每个人都将成为受害者。
尼采说:当你看向深渊够久时,深渊也会回看向你。
那些曾与魔鬼久久对视的人,正在评估类似银行抢劫案的效果,也就是公众和社会的反应。
如果你愿意同情一个歹徒,下次被歹徒挟持的,也许就是你或者你的亲人。
所以,我们可以内心悲悯,但绝不滥施同情。
我们不好奇嫌疑人的姓名,也不关心嫌疑人的故事,因为,这不是写小说,也不是拍电影。
百余字的警情通报已经足够,嫌疑人注定不可能以抢银行的方式达到任何其他效果。
魔鬼得不到想要的效果,邪恶的模仿才会失去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