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隶州与府、散州与县对比,它们之间有哪些本质上的区别?

左都御史有料 2024-01-01 11:16:00

后台有读者私信,问明清时期的直隶州和府、散州和县是不是属于同一级别?希望御史能单独写一篇关于这方面内容的文章。

“州”的设置源于周代,当时称州长官为州长,隋唐时期称州的长官为刺史。唐代后期因藩镇割据,宋太祖鉴于历史教训,特派朝臣带原衔临时代理州事,这也是“知州”官职一名的由来。

从明代开始,州的设置情况开始有了一些变化,御史结合相关的资料,来仔细梳理有关方面的知识。

州的设置情况

明代时地方各级行政机构主要是省、府、州、县,朱元璋建国后,在元代的基础上,将一些重要的地区建府。明代的府总体数量不及清代,这也说明明代的府管辖的区域比较辽阔,多的下属十几个县。

有些地区的情况比较复杂,或数县交界难以管理之地,或地处偏远民风彪悍,或钱粮赋税难以征收,等等。但是将这些地区的行政编制定为府又有些勉强,所以特设行政区为州。

从实际情况来看,州不管是管辖的区域还是日常行政事务,都要比一般的县要大、要多,故而州县虽然是平行单位,但知州的品级却要高于知县的原因。

需要强调的是,明代的州皆为散州,隶属于府。开文读者提到的“明清时期的直隶州”这个说法显然是不成立的。

直隶州的建制始于清代,康熙、雍正时期对全国的行政区划进行了一次较大的调整,尤其是雍正时期,将原先的很多府一分为二,其本意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地方和治理百姓。同样,州县两级行政机构,也同步增设了不少。

在分府的过程中,很多地方因地处要冲或地广事繁,这些地区便设直隶州;而政务较繁的地区,又比一般的县难以管理,所以设散州。

此外,原先的一些大县升为散州、散州升为直隶州,增改析并无常。根据《光绪会典》的记载,全国设直隶州73个(不含台湾),散州145个,具体数字如下:

直隶州:直隶6、山东2、山西10、河南4、江苏3、安徽5、江西1、福建2、湖北1、湖南4、陕西5、甘肃6、新疆4、四川8、广东5、广西2、云南3、贵州1;

散州:直隶17、山东9、山西6、河南6、江苏3、安徽4、江西1、浙江1、湖北7、湖南3、陕西5、甘肃6、四川11、广东6、广西15、云南26、贵州13、奉天5、吉林1。

直隶州与府、散州与县的区别

按照定制,直隶州与府是平行单位,互不隶属,直隶州对布政使司负责。尽管行政等级是一样的,但也还是有一些差别。

首先是直隶州的品级不如知府。前面说了,雍正时期增设了很多直隶州,不过朝廷并没有将直隶州知州和散州知州的品级区分开来,他们都是从五品官。

直隶州管得事情多,工作压力也大,如果在品级上没有拉开差距,将会影响积极性。故乾隆三十五年,统一将全国的直隶州知州定为正五品,略高于散州知州。

也是在乾隆中期,原先正四品的知府降为从四品,这样一来直隶州知州的品级仅比知府低一级,以府和直隶州的等级来看,也算是合情合理。

其次是直隶州不设附郭县。全国所有的府都有附郭县,知府衙门和知县衙门都在同城办公。但是直隶州和散州皆不设附郭县,也就是说直隶州知州虽然名义上也有属县,但他们的依然要直接办理民事,这一点和普通的知县没有区别。

三是直隶州下属的县数量少。雍正以后,全国的府多的辖有七八个县,小的也有五六个。而直隶州除了偏远省份之外,一般只有三个左右,少的只有一个。

而且因为知府与知州品级不同,在晋升方面也有差别。按制,直隶州知州应升知府、六部员外郎、顺天府治中,等等,从官制上明确了直隶州知州与知府拉来了一个身位。

散州与县的区别同样也比较明显,大致和知府与直隶州的情况类似。散州知州品级为从五品,比知县高三级。按照定制,知县晋升也绕不开知州这道关。

需要注意的是,散州从性质上来说,仅仅是比县的区域大、政务繁而已,通俗地理解散州就是一个加强版的大县,而且散州例不设属县,知州同样也是亲民官,干得工作和知县几乎一模一样。

那么清代的直隶州和散州和现在相比,分别是什么行政等级呢?

这个还真不太好对比,散州比较好理解,和现在的县级市基本处在同一水准,知州的级别肯能会高于正处级。

而直隶州就不好对比了,因为现在县以上的就是地级市,中间没有另设“副地级市”。不过以直隶州知州的品级而言,那肯定是妥妥的副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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